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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时评

运营商不该 帮凶“恶意扣费”

□史洪举

之所以说一些手机用户遭遇的扣费属于“恶意扣费”,主要在于这些扣费行为并未取得消费者同意,而是设置扣费陷阱,变相强制交易。

无意中点击了手机上的“斗地主”游戏软件,立即被扣费10元,著名民法专家何先生认为游戏软件系“恶意扣费软件”,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北京移动退还10元资费,赔偿因立案、开庭等支付的交通费20元,以及因移动公司原因导致的诉讼费损失25元,共计55元。一审败诉后,何先生提起上诉。9月11日,这起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上诉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9月20日《检察日报》)

可以说,很多手机用户可能都遭遇过这样的事,因好奇或无意间点击手机中的有关软件,就被莫名其妙地扣除了话费,即所谓的“恶意扣费”。笔者认为,虽然何先生与运营商之间的官司尚未有最终结果,但在维护消费者权益,确保消费者手机话费不被“恶意”扣除方面,运营商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其理当完善交易规则,而不该充当“恶意扣费”的始作俑者或者帮凶。

公平交易既是最重要的市场法则,也是消费者的主要权利。除此之外,消费者还享有真情知悉权和自主选择权。这主要指消费者在交易时可以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可以决定是否购买某种商品和服务,有权拒绝强制交易。而之所以说一些手机用户遭遇的扣费属于“恶意扣费”,主要在于这些扣费行为并未取得消费者同意,而是设置扣费陷阱,变相强制交易。梳理报道可知,很多手机用户仅是查看相关软件,或点击相关未明示要收费的“按钮”,并没有购买相关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意思表示,就被扣除了话费。

与这些“恶意扣费”行为相对的是,目前很多电商平台在完善交易规则,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就做得很好。其交易流程主要是,当消费者选购好相应商品或服务并提交订单后,支付款项时需要输入支付密码,甚至还需要输入所绑定手机收到的二次验证码。在此过程中,消费者有足够时间来考虑是否冲动消费,进而决定是否购买该商品。可以说,消费者的真情知悉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均得到了有效维护。

反观依托于通信运营商的“恶意扣费”,消费者点击相关软件后,甚至还没来得及查看有关商品信息,就会被扣除话费。这与“摸了”或“看了”商品就得购买的强迫交易,没有本质区别,甚至属于“碰瓷经营”。要知道,查看某些游戏、点击某些软件,并不代表消费者有真实的购买意愿,运营商凭什么直接替消费者做主并一气呵成地扣除话费?而且,虽然不少消费者已经给手机充值了大量话费,但话费如何开支应由消费做主,运营商除依照电信条例或合同约定扣除话费外,无权随意支配话费。这与银行卡的道理是相似的,钱虽然存在银行,但消费者可以凭密码或其他方式支取、消费或转账,银行无权动用。

手机用户遭遇“恶意扣费”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早就有媒体曝光此类现象。对此,监管部门理当积极作为,追究相关商家的强迫交易行为和运营商的帮凶行为。同时不妨制订相应强制标准,如要求运营商清理违规第三方商家,要求商家以显著方式公示商品价格,并设置二次验证程序,当消费者自主决定购买时方可完成扣费。这样才能有效清理“恶意扣费”现象,避免消费者再糊里糊涂地“被消费”。

2017-09-21 2 2 燕赵都市报 c23234.html 1 运营商不该 帮凶“恶意扣费”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