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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时评

程序化广告,用户有权“一键关闭”

史奉楚

为何在一个明明还没有进行任何操作的App上,会看到似曾相识的内容?最近,有关“隔屏有耳”的质疑声在网上发酵。除了未经允许的窃听,出现上述情况的“元凶”之一,可能是一种已经在全球范围内成熟应用的广告技术——程序化广告。其可以利用统一的用户ID识别,对用户浏览偏好进行收集和标记,实现跨App平台营销。理论上,这些广告是可以关闭的,但国内大多互联网公司明确表示没有这一功能,也有部分App可以“一键式”关闭程序广告。(4月11日澎湃新闻)

正如报道所指出的那样,很多人在电商APP上浏览了相关商品,或者通过搜索引擎搜索相关商品后,再使用其他APP时,会看到系统自动弹出之前浏览或搜索过的商品广告。这一现象自然会让很多人产生相关应用“隔屏有耳”、偷窥用户隐私的合理怀疑。虽然相关报道指出这属于一种新的广告技术,即程序化广告,但应强调,相关应用推送广告时不该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知情权,应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的关闭方式。

当前的一些APP在向用户提供浏览、搜索、导航等便捷服务时,均未向用户收取费用,而是采取向有关商家收取广告费、流量费等方式来分担运营成本。由此,其向用户推荐相关广告,用户在免费使用这些APP时观看广告,理想状态下是共赢的格局。

但这并不代表APP运营者可以理直气壮不经消费者同意而强行推送广告,且拒绝提供关闭选项。要知道,人们在下载使用这些APP时,其既是互联网用户,又是消费者,享有知情权、自主选择权、隐私权。APP开发者和运营者在提供有关商品和服务时则应保护消费者的隐私权。而用户喜欢哪些商品,经常浏览哪些商品自然也属于隐私,有不被商家窥视的权利。另外,如果APP具备这些功能,还应明确告知消费者,并提供便捷的关闭选项,满足消费者选择权。

对此,监管部门和互联网企业理当更加重视用户的隐私权、知情权和选择权,提供便捷的“一键式”关闭选项,而非控制用户,强迫其浏览无关内容。

2019-04-12 2 2 燕赵都市报 c129975.html 1 程序化广告,用户有权“一键关闭”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