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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时评

“霸气”提示牌引发争议, 文明与尊重不该对立

□然 玉

“咳嗽务必掩住口鼻,不要溅到他人身上”,近日,网民兰先生在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武汉市新洲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医疗互助办事窗口,柜台上有个“霸气”的提示牌,让前来办事的市民看了不舒服。针对此事,当地新洲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提示牌为窗口工作人员自行设立,工会已对该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撤除了提示牌。此外还联系了兰先生,表示道歉。(1月3日《长江日报》)

“咳嗽务必掩住口鼻”,是基本的卫生常识,也是起码的人际礼仪。之于此,就连投诉人兰先生自己也承认“话虽不错”,可还是“觉得不合适,不舒服”。这种纠结、复杂的心理,实在很是耐人寻味。在此事曝出之后,相关工会知错就改,迅速纠正并且道歉。只是,我们不禁要追问的是,惹事的“提示牌”到底有没有错?又错在哪里?若涉事方仅仅迫于压力整改,却未能理顺这其中的权责、是非关系,那么此事很难说得到了真正的解决。

据悉,职工服务中心只有一个窗口贴有上述“提示”,诚如官方所回应的,这纯属个别工作人员自行设立。由此至少可以说,该工作人员是越权、逾矩了。因为,作为公共服务场所,其空间布局、标识系统等等都是统一安排的,个体工作者绝对无权按照一己好恶擅自变更、调整。所谓“对外服务窗口”不同于一般“工位”“办公桌”,后者尚可以存在一定的“个人色彩”,而前者则完全就是“标准化”“去个人化”的。凭自己意愿就擅自设置提示牌,这是“不职业”的一种表现。

就算有工作人员确实觉得某些办事群众“咳嗽不掩口鼻”不文明,那么也应该报请所在单位出台办法、协调解决。应该说,这是基础的权责规范和程序要求。很多人都觉得“走流程”太低效、太麻烦,但在很多时候,“走流程”却是“避免个人情绪导致低级失误”的最有效途径……“咳嗽务必掩住口鼻,不要溅到他人身上”,这一出自个人手笔的提示语,字里行间透露的“姿态之高”显而易见,也难怪有些办事市民看了不舒服。

如果能够将心比心多想一层、能够讲究一下遣词造句,那么此事完全有可能是另外一种情况。比如说,“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咳嗽时掩住口鼻”,诸如此类的表述,想必引发的“不适感”就会小很多吧。要知道,即便是重申一些卫生常识,也要讲究说理方式。尤其是“办事窗口”这样脱胎于政府管理职能的公共服务模块,其在处理“市民关系”时更应该保持十二分的敏感与谨慎才是。

需要说明的是,在任何情况下,“咳嗽务必掩住口鼻”都是绝对正确的规则。有关部门在关照市民情绪的同时,也应该支持工作人员对自身健康的合理关切以及对“不文明行为”的天然抵触。说到底,这并不是牺牲一方利益去迁就另一方,而是推广良好卫生习惯来让所有人获益的事情。在明确的目的和价值指引下,相关方面需要去考量的,应该是方式与方法。

2019-01-04 2 2 燕赵都市报 c116278.html 1 “霸气”提示牌引发争议, 文明与尊重不该对立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