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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时评

无障碍设施普及率低缘于“监管无力”

中消协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2017年百城无障碍设施调查体验报告》显示,目前,我国无障碍设施整体普及率为40.6%,仍较低。其中,无障碍电梯和无障碍卫生间普及率相对较低,无论实地体验调查数据还是大众感知调查,普及率均在20%以下。(12月14日中国新闻网)

无障碍环境建设何以出现这样的尴尬?有媒体曾经统计,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我国从上到下制定了四百多部法规。但多是倡议和鼓励性的,缺乏强制性,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的好与坏,只能凭借各地自觉;对于无障碍设施普及率低、覆盖面不全、功能不完善、管理维护缺位等,也缺少切实有效的惩处措施。无强制与无责任之下,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自然会陷入此种尴尬。

另一问题是,无障碍设施往往由多部门建设与管理,反而建不好、管不好。建筑物、住宅区内的无障碍设施,由产权所有人或其委托的物业负责;无障碍停车位、过街音响信号装置,由交通设施维护单位负责;城市盲道、扶手等,则由市政设施维护单位、市容管理单位、环卫设施维护单位负责……很多部门都在管,却缺乏配合衔接,且责任划分不明确,无障碍环境建设虽有法律保障,却几无执行力。

要破解无障碍设施普及率低等问题,仍要从法律保障上发力。所有新建工程都须把无障碍设施建设作为工程验收的重要内容之一;对非法占用、损毁无障碍设施或随意改变用途者,应出台具有威慑力的惩罚措施,以提高市民自觉维护无障碍设施的意识;落实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创建管理档案,当无障碍设施普及率低、覆盖面不够、重建轻理时,应对相关部门予以严厉问责。

总之,建设、管理、呵护无障碍设施,让残障人士共享出行便利,不能仅凭相关部门的行政自觉和市民的道德自觉,还应有刚性的法律约束。有强大的处罚措施与执行力,特殊人群才能真正畅行。 □李秀荣

2017-12-15 2 2 燕赵都市报 c39607.html 1 无障碍设施普及率低缘于“监管无力”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