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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版:社会万象

女子身份被冒用 未婚却有俩丈夫

永年成立联合工作组,已撤销不实婚姻登记

燕都融媒体记者 陈正

邯郸市永年区“准新娘”胡女士在办理登记结婚手续前夕,才获悉自己是“已婚”状态,并且结婚两次,全部都在婚姻存续期。6月5日,永年区联合工作组发布通告,经调查核实,胡女士被冒用身份信息进行婚姻登记一事属实,对其被冒用身份信息办理的两条结婚记录进行备注更正,不实婚姻登记已撤销,造成胡女士身份被冒用“结婚”的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吃惊:登记结婚被告知已婚两次

邯郸市永年区的胡女士在北京打工期间,认识了现在的四川籍男友。2018年秋,她满怀欣喜地和男友去四川乐山老家领结婚证时,却被当地民政局告知她已经结婚,并且身份证信息显示已结婚两次,涉嫌重婚。

根据查询的信息,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胡女士,她前两次“结婚”,都是在她的家乡邯郸市永年区民政局登记办理的。她和男友一刻也没有停留,第二天乘坐火车赶到了永年。在永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查询后告知,她确实已结婚两次,而且两次婚姻都处于存续状态。但两位“丈夫”的具体信息,工作人员没有透露。

追问:两次“结婚”照片都不是她

胡女士聘请了一位律师,最终从永年区民政局复印出两份《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一份表格显示男方为孟某,二人于2003年12月15日登记结婚,结婚证字号为“冀永婚(2003)结字第2968号”。另一份表格显示男方为韩某,登记结婚日期是2004年1月7日,结婚证字号为“冀永婚(2004)结字第010400280号”。

让胡女士愤怒的是,两份表格上除了名字和身份证号是她本人的,照片明显不是她本人,最后的签字也不是她的笔迹。换句话说,胡女士“被结婚”两次,且婚姻存续期间的两名“丈夫”,对她来说都是毫无关系的陌生人。当即,胡女士要求永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撤销自己的这两次婚姻,却遭到了拒绝。

胡女士多方寻找,先后找到了“丈夫”孟某、韩某,三人一起再次来到永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请求撤销他们的婚姻,但仍未成功,工作人员建议他们走法律途径解决。

诉讼:明明没结婚却两次败诉

无奈之下,2019年,胡女士一纸诉状将永年区民政局告上法庭,请求法庭判决她和孟某、韩某的结婚登记无效。在法庭上,被告邯郸市永年区民政局辩称,孟某、韩某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分别持有本人及胡女士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公安机关对当事人的户籍证明信,男女双方的合影照片也与办证当事人本人相符。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亲自在结婚登记声明书上签名和加盖指印,登记机关在审查无误后才为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机关仅是形式审查,不进行实体审查。

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原告提起诉讼时,本案的被诉行政行为自做出之日起已超过5年,原告的起诉不符法定条件,因此驳回了胡女士的起诉。随后,胡女士上诉,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12月驳回了上诉,维持原裁定。

进展:不实婚姻登记已撤销

明明自己还处在未婚状态,却与他人两次登记结婚,胡女士无奈之下求助媒体。

6月5日,联合工作组在公众号“网信永年”上发布“网情回声”表示,永年区民政局纠正一起婚姻登记,胡女士“被结婚”一事已妥善解决。

永年区当地政府人士介绍,针对媒体报道的永年区胡女士“被结婚”一事,永年区高度重视,当即成立由民政、法院、公安、有关乡镇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进行专项调查处理。经调查核实,胡女士被冒用身份信息进行婚姻登记一事属实。在充分征求法律部门意见和上级业务部门具体指导下,参照相关案例,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区民政局依据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司法建议书》,于6月5日上午,对胡女士被冒用身份信息办理的两条结婚记录进行了备注更正,不实婚姻登记已撤销。造成胡女士身份被冒用“结婚”的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2020-06-06 永年成立联合工作组,已撤销不实婚姻登记 2 2 燕赵都市报 content_39931.html 1 女子身份被冒用 未婚却有俩丈夫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