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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时评

擅闯保护区者就该为自己的错误买单

斯涵涵

今年3月,90后杭州小伙冯浩与女友林夕、徒步爱好者李志森组队进入羌塘无人区徒步穿越,十天后,冯浩独自离队后失联。5月5日,失联50多天的冯浩在乌兰乌拉湖东侧被平安找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穿越羌塘无人区的活动属于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非法行为。而李志森、冯浩与林夕也受到了当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面临5000元的罚款。(5月8日《北京青年报》)

起初冯浩与林夕不接受行政处罚的原因是,冯浩认为自己是初犯,5000元的处罚有些高;林夕则觉得自己没有做错,不会交罚款。然而,我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34条明确规定,未经批准不得进入自然保护区,对不服从的团体或个人,将予以罚款。2017年5月,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发布《关于禁止在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组织非法穿越活动的公告》,严禁在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组织或进行非法穿越活动。冯浩等私自穿越,违反了法规,此为一错。

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称为“世界屋脊的屋脊”,在自然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科学研究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科研和生态价值,自然生态宝贵而脆弱。三人私自闯入,必然对环境造成破坏,此为二错。

冯浩失联,当地警方组织大批人马展开搜救,耗费了人力物力财力,造成公共资源的损耗,此为三错。

近些年来,探险等户外运动日渐风行,但户外探险行业尚不规范,基本处于缺乏监管的状态。一些具有冒险精神的驴友,过高估计了自己的能力,对风险准备不足,这使得他们常常怀着侥幸之心逃避监管,导致险情也就在所难免了。无法想象,倘若私自穿越无人区不接受任何处罚,还像无事人一般,势必形成不良示范,导致更多的户外运动爱好者依样画葫芦甚至“赶超”,给保护区带来更大创伤,也给穿越者的生命安全带来威胁。

经过教育、劝说,李志森等三人已认错认罚,但此事的影响与反思仍在继续:一方面,政府部门要规范户外探险活动,落实监管责任,严格执行相关法规,查处任性而为的违规驴友;另一方面,驴友们也要认真吸取此事件的教训,在科学、安全、合规的前提下开展户外运动,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珍爱生命,莫让公共资源为自己的无知无畏买单。

网友说

@阿▲陈——交钱是让他们知道规则制度是不能破坏的。

@人过留名——让他们把救援费也交一下吧,顺便列入黑名单进行惩戒!

@知足常乐——5000元罚款,与对自然的破坏和对人力物力等公共资源的浪费相比,实在太少了!支持“从重处理”。

@武正辉——非法穿越无人区,浪费大量公共资源。既然违法违规就要对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沈林明——中国缺少探险精神,就别为难他们了。这样的搜救就当演练吧。

@叹息——规则意识太差了,目无法纪,对自己和家庭也没有起码的责任感。5000元的罚款不算多,要让他们吸取教训才行。

2019-05-09 2 2 燕赵都市报 c132897.html 1 擅闯保护区者就该为自己的错误买单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