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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版:经济新闻

承德调控房地产市场再出新规

本报承德电(记者张斌)时隔一年,日前,承德再次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相比去年,新的《意见》有哪些不同呢?

据承德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与2017年的调控政策相比,最为突出的一点是实现了承德全区域覆盖,原来没有被列入调控的隆化县、围场、宽城此次被列入了调控范围;同时明确了“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房地产调控不力,导致市场波动大、未能实现调控目标的县(市、区),市政府按有关规定坚决追责、问责。”

鉴于承德房地产市场供需矛盾较为突出,特别是住宅供应不足、去化周期短的实际情况,《意见》提出了“调整住房和用地供应结构、加强住宅用地管理、实行住宅用地多种竞价方式、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4条措施。包括对“待售房源不足、库存消化周期12-6个月的,要增加供地;待售房源短缺,库存消化周期6个月以下的,要加快增加供地”。同时要求各县(市、区)住宅用地计划供应规模应不低于近5年平均水平。

同时《意见》要求要继续严格执行好承市政字【2017】40号文件中关于限购、限贷、限价、限售等管控措施,各县(市)、区出台的具体调控措施或在政策执行中,凡是与省政府、市政府房地产调控政策不一致的,要立即予以纠正:严格掌握拆迁货币化安置比例,原则上商品住宅消化周期在15个月以下的,应主要采取新建房进行安置;市外迁入的户籍家庭(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落户满1年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不满1年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未成年人不得单独购买商品住房。落户学校集体户口的在校大学生,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夫妻离异后,任何一方1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此外《意见》强调将加强预销售行为管理,严厉打击规避调控政策行为。对教唆、诱导或协助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规避住房限购政策的开发企业,一经查实,暂停其网上签约资格6个月。对教唆、诱导或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经纪机构,一经查实,责令停业整顿,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涉及违法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对通过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个人,一经查实,注销当事人网签合同,并取消购房家庭成员在承德的购房资格,且5年内不得在承德购房。

2018-12-06 2 2 燕赵都市报 c111743.html 1 承德调控房地产市场再出新规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