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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时评

随意处罚环卫工人是乱作为

□史洪举

西安鱼化寨环卫工张女士月收入2600余元,上月被扣900多,因路面发现一个烟头就要被罚1元。环卫工透露,在之前一次会议上,街办称今年要罚够18万元。但相关负责人否认这一说法,表示罚的钱用来奖励,但目前环卫工暂未有奖励情况。(7月14日《华商报》)

为维护城市环境,提高街道卫生水平,对环卫工作制订相应的考核办法并非不可。但如何考核环卫工作,则应有所为有所不为,而非一味地将问责的板子苛刻地打到毫无话语权的环卫工身上。

发现一个烟头罚1元的考核办法,看似严厉,能够起到倒逼作用,让环卫工人认真负责,不留死角。但环卫工人作为劳动者或劳务提供者,也享有作为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不该被随意处罚。相关部门在制订关乎劳动者基本权利的用人制度、考核办法、奖惩规则时,理当征求劳动者意见并考虑可行性。此事件暴露出管理部门显然未顾及环卫工人的权利和诉求。

其次,以地面上存在烟头的数量来处罚环卫工人,无疑是打错了板子。每名环卫工人要扫几百米的路面,如果是其打扫不干净不彻底,导致烟头等杂物遗留在地面的话,被处罚并不冤。然而现实中,环卫工人前脚刚打扫完毕,就有人继续往地面扔烟头。如果藉此处罚环卫工,就会出现极为奇葩的现象,即环卫工人没有处罚扔烟头行为的权力,甚至制止扔烟头都可能遭遇言语侮辱或殴打,却需要为扔烟头行为承担责任。这完全悖逆了权责对等的管理理念,也不符合法治思维。

正如有网友指出那样,对待烟头落不落地这一行为,最该接受惩罚的,是那些随手乱丢烟头、垃圾的人,而不是每天起早贪黑辛苦工作的环卫工。针对环卫工人的以罚代管,无疑忽视了现实社会的复杂多变,既不人道,也不科学。这也提醒有关部门,要想有效提升社会治理效果,理当看透问题实质,找准乱象根源,将追责的板子打到始作俑者身上,而非让环卫工人当替罪羊。

简而言之,社会治理就该奖惩分明,但势必找准追责对象,做到是非分明,权责一致,让真正的行为人承担应有的责任。弱势的环卫工人理当受到善待和尊重,其劳动成果不该被抹杀,不该沦为破坏环境乱象的背锅侠。相关部门在叫停这一欠缺法治思维的考核机制后,还应深入反思,科学施策,方能避免出现让无辜者担责的乱作为现象。

2018-07-16 2 2 燕赵都市报 c80311.html 1 随意处罚环卫工人是乱作为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