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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时评

评价科研成果 重在完善审核

□贺 成

12月6日,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张东刚在新闻发布会上,回应“网络文化成果能不能算科研成果”时表示,无论是论文、著作、普及读物,还是发展报告、咨询成果、网络成果,任何成果,不管在哪发表,只要有正能量,对人有正面的促进、引领作用,都是好成果。评价应以内容为标准,不应以载体为标准。(12月7日《南方都市报》)

何为“科研成果”?实际上,应该看重的是其存在的科研价值,而不是载体。而以往只认可纸质刊物,也并非仅仅看重载体形式,主要还是因为纸质刊物本身具有相对比较系统和完善的审核把关机制。

因此,网络时代,载体发生改变了,但是对科研成果的审核把关,却不可改变。近年来,科研成果受利益驱使,很多人将之作为沽名钓誉的砝码,以及晋升的跳板,无形成中形成了一条条灰色利益链条,即便是纸质刊物具有相对完善的审核把关机制,可从业人员受利益驱动,还是会放松标准,导致传播出来的科研成果大打折扣。

当前,网络载体增多,人们也越来越习惯在网络载体上阅读,但实事求是说,相对于纸质刊物,很多网络平台在审核把关方面,机制还是欠缺的,或者说是不完善的。甚至,一些网络平台,在刊发文章时只大致看下方向,或者把一些敏感词汇过滤掉就完事了。

殊不知,科研成果不同于一般的信息文章,一般信息文章有时只作为消遣,而科研成果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对人们生产生活具有一定的影响和指导作用,一旦缺乏审核把关或者把关不严,就很容易产生误导,同时还可能给那些利用“科研成果”沽名钓誉,把之当成晋升跳板者提供“便利”。

这个意义上说,既然现在倡导评价应以内容为标准,不必纠结载体了,就应该意识到当前的短板,树立以内容标准为导向的观念,及时建立起与纸质刊物一样完善的严格审核把关机制,并从顶层设计入手,加强对审核把关机制的监督,以免如过去那样因利益驱使而使审核制度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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