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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时评

普及不能体罚理念 方能保护儿童免遭虐待

□史洪举

近日,有家长曝携程在上海自办的托幼所老师打孩子。视频显示,老师将孩子推撞到桌角,除殴打孩子,还强喂幼儿疑似芥末物。携程方透露,涉嫌殴打儿童的亲子园班级为彩虹班,均为2岁以下的小朋友,目前两名老师、一名保洁员以及幼儿园园长正在接受警方调查,其中三人因涉嫌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11月9日澎湃新闻)

近年来,教师体罚、虐待学生,甚至父母虐待、体罚孩子的事件屡见不鲜。如2016年10月份,建平县某幼儿园教师用别针将所在班级6名儿童脚部扎伤,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2015年3月,南京的李征琴因学习问题使用抓痒耙、跳绳抽打其养子身体,给受害人带来轻伤一级的损害,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但笔者认为,教师、父母、体罚虐待儿童现象,根源在于“孩子可以体罚”的思维作祟。

可以说,这些教师虐待学生,家长体罚、虐待孩子的事件,与保姆虐待老人、后母虐待继子女的事件有一定差别。后者很可能对受害者怀有厌烦乃至愤恨心理,将虐待、辱骂作为发泄不满的借口。而幼儿园教师至多对难以管理、过于喧闹的儿童有厌烦心理,基本上不会有报复和泄愤心理,父母更不会在此心理驱使下虐待孩子。

这些群体的虐待行为很可能是在“棍棒之下出孝子”,棍棒可以让学生改掉不良习惯的传统思维驱使下习惯性做出的。众所周知,棍棒教育和体罚思维在我国有着悠久的传统,鲁迅在小说中对戒尺的描述就是最好的例证。虽然当代“不能体罚”的现代教育理念和法治思维逐渐推广,但依然没有深入人心,部分老师和家长犯下低级错误,将体罚作为教育未成年人的一种常用手段,进而在实际操作中不断逾越尺度,让孩子成为虐待受害者。

如前所述,很多幼儿园老师在体罚、虐待孩子时可能并没有报复或泄愤心理,甚至也没有恶作剧心理。他们面对一群规则观念尚未建立,难以管理的儿童时,缺少足够的耐心和方式,进而以针扎、抽打、殴打、恐吓等方式教训孩子。而一些家长更是在望子成龙的压力下,恨铁不成钢,打骂那些不听话、成绩不理想、贪玩、不按时完成作业的孩子。据报道,南京的李征琴虽然是受害儿童养母,但其与受害儿童生母系表姐妹关系,平常对受害儿童也很好,但因教育问题打骂过受害儿童,案发时因受害儿童犯错而情绪激动将其打伤。

毋庸置疑,在现代社会,棍棒教育、体罚孩子的思维早已既不合时宜,也违反法律。按照现代法治理念,婴儿自出生起就具有独立的人格,是受到法律严格保护的公民和婴幼儿,不再是传统理念中依附于父母的附属物或财产。作为监护人的父母和教师,理当尽到抚育、教育、保护责任,不得以“对孩子好”为由体罚乃至虐待“熊孩子”。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人格,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刑法修正案(九)更是将虐待被监护、看护人作为犯罪予以打击,情节恶劣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简而言之,儿童不再是可以被随意体罚乃至虐待的教育对象,而是应被尊重的独立的人。即便是对严重犯错的孩子收容教养或行为矫正,也应遵循法定程序。当前,务必大力推广普及“禁止体罚”,“体罚有错”的教育理念,使之深入人心。并将相关性格、心理评估作为教师特别是幼师、保育员从业的前置门槛,将那些不适合的从业者拒之门外,确保天真无邪的无辜儿童少遭遇些被体罚、虐待的无妄之灾。

2017-11-10 2 2 燕赵都市报 c32321.html 1 普及不能体罚理念 方能保护儿童免遭虐待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