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涛)11月1日开始,省会开始执行国Ⅰ、国Ⅱ排放标准机动车限行措施。限行范围为在石家庄市注册登记的国Ⅰ、国Ⅱ排放标准机动车(外埠号牌车辆参照执行);限行区域为石家庄市主城区,即:石家庄市三环路(含三环)、古城路(含古城路)以内区域;限行时间为24小时限行(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
凡注有“河北新闻网”电头或标明“来源:河北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为本网站与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所有(本网为河北日报报业集团独家授权版权管理机构)。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复制、链接、镜像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