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高利锋 张玉 通讯员 姜宏霞
近日市民张女士来电咨询,她与丈夫协议离婚,约定原夫妻共有的房产归自己一人所有,现需要将房子过到自己名下,应该如何办理?就此问题,记者走访了石家庄市房产交易中心相关工作人员。
据了解,夫妻离婚后办理房产交易手续时,正常情况下应由双方持离婚协议、离婚证、不动产权证、双方身份证至不动产交易登记大厅共同申请办理,若有一方不配合,另一方不能单方持相关资料申请办理房产交易手续,除非持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可单方申请。
凡注有“河北新闻网”电头或标明“来源:河北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为本网站与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所有(本网为河北日报报业集团独家授权版权管理机构)。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复制、链接、镜像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