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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发布全国第二批发展智能建造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我省10项举措入选。分别为:
保定市印发发展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实施方案、成立由市长牵头的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对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的试点示范项目授予市级优质工程奖、举办现场观摩会交流工程实践典型经验、印发工作简报宣传交流试点成果和做法等5项举措。
雄安新区给予试点工程项目资金奖补、将智能建造列入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范围、将智能建造应用要求纳入建设用地出让条件、建立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监理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基于BIM的审图系统等5项举措。
截至目前,全省累计11项举措被列入全国发展智能建造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冀时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