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燕都融媒体记者张辉)6月1日,秦皇岛市公安局抚宁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布关于变更部分超速抓拍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限速值的通告,为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创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对抚宁区境内部分超速抓拍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限速值进行变更。
具体如下:
1.宁海大道1公里(宁海大道黄金山头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变更为“限速70公里/小时”。
2.102国道265公里50米(102国道高庄铁路桥西),“限速60公里/小时”变更为“限速70公里/小时”。
3.102国道254公里520米(102国道西转盘西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变更为“限速70公里/小时”。
4.261省道72公里300米(102国道西转盘北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变更为“限速70公里/小时”。
5.钟留连接线13公里430米(潘官营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变更为“限速70公里/小时”。
以上抓拍违法点位,将于2020年6月15日零时启动抓拍。根据相关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对超速违法行为实施监控,所获得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照片、数据及相关资料是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直接证据。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依法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