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今日头条 直播间 一点号
第11版:阅天下

个人违反哪些防疫措施将会被追责?

10月25日拍摄的北京沙河镇白各庄新村隔离区入口。 新华社记者 陈钟昊 摄

近日,父子二人隐瞒中高风险地旅居史,逃避进京防疫检查,被北京通州警方行政拘留。当前,多地疫情再次发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我们应该如何保护好自己和家人?个人违反哪些疫情防控措施时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发现自己或他人有感染风险怎么办?

北京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党委副书记、新闻发言人王本进表示,若得知自己或他人处于感染风险中,比如近期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地级市旅居史的,或与目前国内已报告病例公布行程有时空重合的,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宾馆报告行程,配合各项管控措施。居家隔离要独自居住,不要外出。已经出现发热、腹泻、味觉嗅觉异常等相关症状的,尽早到附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在最大范围内减少疫情感染蔓延的风险,为疫情防控添一份力量。一定不要擅自服用退热药或消炎药,以免延误治疗。

违反哪些疫情防控措施将被追责?

王本进表示,对拒不配合防疫管理,故意隐瞒旅行史、接触史、密接史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单位和个人违法行为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从疫情发生地来返人员,如果未主动向社区(村)、单位报告行程,配合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或者有擅自离开管控区域等不遵守居家或者集中观察、健康监测等预防控制措施行为,或者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后,不到规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出入银行、超市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组织、参加可能造成疫情传播的聚集性活动等,均属于违法行为,将会追究法律责任。

违反疫情防控措施将如何被追责?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琮表示,对尚未被采取强制隔离观察措施的疑似病人及密切接触者,如果故意隐瞒或谎报旅居史、工作史、接触史,并故意与他人接触,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居家隔离人员违规接触他人,因其拒不履行防疫措施,根据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最高为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在民事上,可能要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在刑事上,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导致他人感染的,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对于确诊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已经知道自身具有或者可能具有高度传染性、可能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损害后果,如果违法脱离强制隔离,并故意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致使他人的生命健康处于高度危险之中。根据我国刑法和《办理防控疫情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以判处死刑。

(央视网)

相关新闻

偷改核酸报告回国

上海一女子被判刑

据新华社电(记者 兰天鸣)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26日开庭审理一起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案件,当庭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款2000元。

法院查明,2020年9月12日,被告人邱某在明知自己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情况下,委托他人将自己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结果改为阴性,并用改后的核酸检测报告骗领国内的健康码,于9月16日乘坐航班从菲律宾首都马尼拉飞抵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境,后经入境防疫检测及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确诊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立即接受隔离治疗。

2020年10月12日,被告人邱某被拘传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邱某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严重危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有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故作出上述判决。

庭审中,邱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表示认罪认罚。

违规发布涉疫情信息 微信公号停更10天

10月26日,接网民举报,微信公众号“西京学爸”发布自称家长爆料的“某小学有学生B类接触”的涉疫情防控信息,引发广泛传播,造成部分家长焦虑担忧。

经西安市网信办、雁塔区网信办第一时间调查核实,该账号持有人代某为博取关注,扩大影响,擅自发布非正规来源的疫情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违反了《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等法规。根据其违规事实,网信部门依法对“西京学爸”账号持有人进行教育训诫,做出停更10天的行政处罚。代某表示,将认真汲取教训,虚心接受处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合规守法运营个人账号。(西安发布)

2021-10-28 2 2 燕赵都市报 content_106739.html 1 个人违反哪些防疫措施将会被追责?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