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杨学慧)国庆期间,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六大队持续强化道路交通管理,加大了夜间突出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
10月1日凌晨2时左右,民警在开越路检查点开展工作时,一辆小轿车沿开越路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在行驶至检查点后接受了民警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该车驾驶员高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做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10月4日凌晨2时左右,赵某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新苑路由北向南方向行驶至开平区新城道口时,被执勤民警拦下,在检查时发现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赵某某做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10月6日20时左右,六大队四中队民警在新开路新兴路口东侧开展酒驾专项整治。整治过程中,民警对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代某某涉嫌酒驾,经酒精测试仪检验,结果确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做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下一步,交警部门将持续常态化开展酒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