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郑扬眉 杨烘鉴)无证、套牌、醉酒驾驶均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但这三项却发生在了同一名驾驶人身上。
日前,唐山交警一大队民警在辖区唐海县陡河大桥口开展酒醉驾查处行动时,发现一辆黑色小型轿车行驶缓慢,走走停停。民警觉得可疑,立即上前拦停检查,对驾驶人安某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36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经进一步核查,民警更是大吃一惊:安某竟然还属于无证驾驶,且悬挂的牌照也是套用的其他车辆。在铁的证据面前,安某对其无证驾驶、套用其他机动车号牌、醉驾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无驾驶证驾驶车辆应罚款1000元、套牌罚款2000元,醉酒驾驶则面临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