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文化和旅游部网站消息,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的通知》,其中唐山两个项目入选。
通知称,按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39号),经过推荐、评审和公示等程序,文化和旅游部认定445家单位为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现予公布。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加强管理,指导、监督各保护单位认真做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工作。
唐山上榜 名单
秧歌(滦州地秧歌)
(滦州市)
乐亭大鼓
(滦南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