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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重点关注

“物质+服务”为困难群众 提供个性化救助服务

发布会上,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闫恒方介绍,“十四五”时期,围绕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兜住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救助体系:实施分层分类救助体系

加强社会救助制度统筹,实现由单一救助向综合救助的转型,做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实施类别化、差异化救助,打造低保、特困供养、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突发性和急难性救助统筹联动、协同高效的多层次救助体系。

在加强物质帮扶的同时,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社会救助家庭成员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为困难群众提供多样化、专业化、个性化的救助服务。

低保救助:夯实基本生活救助

完善低保对象审核确认办法和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对符合低保、特困供养条件的困难群众给予基本生活救助,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

完善救助保障标准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及其中的食品价格指数的联动机制,明确价格临时补贴与提高低保标准之间的关系,使各项补助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完善社会救助家庭收入财产核定办法,制定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救助家庭财产限定标准或条件。

临时救助:完善急难社会救助

打通急难型临时救助地域身份限制,“十四五”期间,推行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用足用好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落实“先行救助”“分级审批”政策,采取“跟进救助”“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方式,增强救助时效性。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到2025年,县(市、区)民政部门实现利用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和流浪返乡人员数据库动态管理。

兜底保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继续保持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调整优化最低生活保障“单人户”政策,织密兜牢脱贫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防贫对象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完善帮扶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健全农村地区困境儿童和留守老年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农村民政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补齐农村养老、殡葬和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短板。加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鼓励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向乡村提供民政公共服务,共同推进乡村振兴。

2021-09-10 2 2 燕赵都市报 content_100412.html 1 “物质+服务”为困难群众 提供个性化救助服务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