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杨学慧)4月5日上午,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六大队民警,在辖区园区道巡逻时查获一辆蓝色厢式货车客货混装,依法对驾驶员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并对驾驶员和乘客进行了批评教育。
当日中午12时许,在东城南路石泉庄村口段,执勤民警在对一辆半挂牵引车进行拦截检查时,发现该车有超载嫌疑,经过磅该车核载46吨实载50吨,超载20%以下,民警责令其将超载的货物转运后,对其做出罚款300元、记3分的处罚。
交警提醒,超载、超限害人害己,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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