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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通报6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本报讯(燕都融媒体记者张辉)12月17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就2019年环境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通报了查处的秦皇岛方圆玻璃有限公司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措施控制粉尘排放案等6起环境违法案件典型案例。

据了解,2019年,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紧密围绕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聚焦大气、水、土壤、危废以及自然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大执法力度,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严惩环境违法行为,有效提升了企业主动治污、主动减排、自觉守法的环境保护意识。

今年全市共立案调查环境违法案件432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48件,同比增长50.64%。通过案件的查处,对环境违法行为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

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查处的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一、秦皇岛方圆玻璃有限公司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措施控制粉尘排放案

2019年5月23日,市环境执法支队及海港区环境执法大队对秦皇岛方圆玻璃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石灰石粉原料上料作业过程中作业面较小,上料口大门无法关闭,虽开启喷淋设施,但抑尘效果差,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依法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对该公司处15万元罚款。

二、河北天成化工有限公司卢龙分公司污染防治设施缺失案

2019年1月24日,市环境执法支队对河北天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卢龙分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造气、脱硫、脱碳、铜洗、压缩、合成等工序跑冒滴漏严重,造气工段10台造气炉顶部加焦机煤斗均无收尘措施,造气工序集尘器下灰口无防治设施,炉渣堆场堆存大量灰渣未苫盖。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依法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对该公司处20万元罚款。

三、昌黎县利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案

2019年5月20日,市环境执法支队对昌黎县利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焙烧工序隧道窑正在生产,厂区西侧有大量砂土露天堆放,南侧有大量煤矸石和页岩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措施抑制扬尘污染。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依法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对该公司处8万元罚款。

四、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分公司违反环评制度案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分公司承建“锦州-郑州成品油管道工程”,秦皇岛段(里程桩桩号BC012+20m至里程桩桩号BC03+03+14m处),穿越河北柳江盆地地质遗迹国家自然保护区,擅自变更管道走向,建设项目发生重大改变,未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规定。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依法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对该公司处880761.2元罚款。

五、秦皇岛恩彼碧轴承有限公司没有加强精细化管理,未采取集中收集等有效措施控制粉尘排放案

2019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秦皇岛恩彼碧轴承有限公司铸造工厂电炉入料口和砂处理工序传输环节有粉尘无序散落现象,未采取集中收集等有效措施控制粉尘排放。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依法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对该公司处11万元罚款。

六、抚宁县昌泽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非法排放水污染物案

2019年7月11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抚宁区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抚宁县昌泽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规模化养殖企业)以逃避监管的方式将沉淀池内的养殖废水通过暗管排放养殖场北侧农田,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依法责令该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处10万元罚款,并移送公安机关对相关责任人处行政拘留。

2019-12-18 2 2 燕赵都市报 content_19884.html 1 秦皇岛通报6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