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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版:要闻

教育惩戒规则来了, 重建学校权威正当时

□然玉

教育部11月22日发布《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则征求意见稿)提出,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根据学生违规违纪情形,可采取点名批评、适当增加运动要求、不超过一节课堂教学时间的教室内站立或者面壁反省等方式当场进行教育惩戒。同时强调,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11月24日中新社)

酝酿已久的教育惩戒规则终于要出炉了。相较于一些地方的“办法”,即将出台的规则不仅法律位阶更高,其自身内容体系的逻辑性、层次性和科学性也相对完善。可以期待的是,不久的将来,随着规则落地生效,教师对学生的“惩戒权”有望由虚而实。有法可依、照章施罚,势必会大大降低教师的行为风险,也必将提高学校之于学生的权威性和引导力。

此前,但凡提及教师的惩戒权,无法回避的问题就是,到底该以怎样的方式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直指关键,不绕圈子不套路,直接将惩戒手段一一列举出来。这无疑是最值得肯定的。

规则征求意见稿所列的“惩戒手段”品种多样、轻重递进、层级分明,从“当场教育惩戒”到“较重惩戒”再到“严重惩戒”,其中某些惩戒方法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超越了“现有尺度”。所以,现在同样亟须解决的是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某些抽象权利条款相兼容的问题,以期将来规则落地生效时,既能力挺教师职权,也能维护学生权益。

教育惩戒,需要“货真价实”,也需要“明码实价”。何时罚,怎么罚,罚多重,都用规则“事先说清楚”,既能避免“不敢罚”,也能杜绝“胡乱罚”。希望《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尽早落地生效,并逐步修复在惩戒权问题上失衡的师生关系并重建学校的传统权威。

2019-11-25 2 2 燕赵都市报 content_16447.html 1 教育惩戒规则来了, 重建学校权威正当时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