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邢台电(燕都融媒体记者张会武 通讯员黄鹏)10月30日晚,男子窦某酒后驾驶救护车被隆尧县交警大队查获。经酒精检验,窦某属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窦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当晚,隆尧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县城康庄路与昭庆街十字路口设卡检查。19时30分,民警在对过往的机动车检查时,只听咣的一声,一辆闪烁着警示灯的救护车把路面上的反光锥桶撞了数米远,民警随即拦停了这辆救护车。
随后,执勤民警将该车驾驶员带往隆尧县医院抽血取样,并将血样送邢台市司法医学鉴定中心检验。检验结果为131.3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驾驶员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隆尧警方刑拘。
据悉,10月28日至11月4日,邢台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全区域、全时段、全覆盖严格治理酒驾、醉驾、毒驾交通违法行为。一周时间,全市23个交警大队共查处酒驾415起、醉驾29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