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燕都融媒体记者呼延世聪)根据《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要求,我省组织开展了降尘监测工作,并对5月监测结果进行通报。
经过监测,全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降尘量范围在4.9-10.7吨/平方公里·月之间,平均为7.7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28.0%。邢台、邯郸市建成区降尘量大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中对重点区域城市的考核标准9吨/平方公里·月,降尘结果不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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