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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时评

“众筹”岂能被推销?

何勇海

近日,记者走访海口部分医院,有不少病人家属表示,有志愿者向他们推荐众筹平台。志愿者也坦承,帮病人发起众筹,筹到4000元就有提成,每月完成25个众筹任务能拿6500元。记者辗转联系到一位筹款平台的顾问,称想加入志愿者行列。对方主动加了记者的微信,并发来一份招聘简章,简章里提到,志愿者要带着筹款平台的宣传册,去当地城市三甲医院住院部的各个病房询问是否需要发起众筹。(5月27日《海南特区报》)

这篇报道给公众揭开了“志愿者医院‘扫房’热情推荐网络众筹”的真相。原来,那么多“有钱看病也要众筹医药费”的事例,并不全是患者及其家属的问题,有的是架不住志愿者向他们推荐众筹平台时的软磨硬泡,在“不筹白不筹”的鼓动之下,才进行“网络众筹”的。据报道,家属提供材料后,志愿者还可全程帮他们弄病情证明、写筹款故事等,把病人家里描写得多么困难,把病情描述得多么复杂严重,把病人的求生欲望和抗争病魔的决心表述得多么强烈,甚至还有范本,实在是匪夷所思!

一些众筹平台大量招聘众筹顾问或者美其名曰众筹志愿者,长期蹲守在医院,鼓动患者去发起众筹募捐。但是,众筹不应被推销。众筹本是走投无路者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作为慈善行为,众筹筹的是社会公众的爱心。因此,众筹应以自愿为基本原则,一方面,奉献爱心者应该自愿,不能强捐、逼捐;另一方面,筹者应该根据病情与家庭经济条件,自愿选择是否众筹,不能被别有用心者所“利用”。然而,当这些所谓的志愿者长期在各大医院“扫房”,随意游说患者及其家属通过众筹筹措医疗费,这种行为无疑是不恰当的。由此,以善意为基础的众筹就会走样变味,民众的爱心也可能受到伤害。

进一步说,志愿者“推销”众筹的行为也有损志愿者之名。志愿者是指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没有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服务的人。而活跃在海口部分医院的这些所谓众筹志愿者,则更像是一个个寻找众筹对象的业务员,与利益直接挂钩的绩效考核,是在将公益活动当成一桩生意,更是对“志愿者”这一称号的伤害。

2019-05-28 2 2 燕赵都市报 c135564.html 1 “众筹”岂能被推销?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