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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版:冀东版

4天侦破现场“零线索”案件 撞人逃逸电动车落法网

本报讯(记者吴艳丽 通讯员王旭东)电动自行车撞伤行人逃逸,面对“零线索”的事故现场,案件能否侦破?唐山交警二大队面对新的挑战,通过广泛摸排走访,仅用4天时间便将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撞伤行人后逃逸的徐某收入法网。

5月2日,正值小长假期间,大里路与兴源道交叉口北侧非机动车道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位步行的老者被一辆电动自行车撞伤。事故发生后,电动自行车逃逸。后经医院诊断,伤者多处骨折。

交警二大队事故民警赶到后,现场没有任何有价值线索。面对挑战,交警二大队迅速成立侦破小组,放弃五一休假全力对案件展开侦破。

现场没有线索,办案民警通过缜密侦查,大量走访,确定肇事车为黄色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为一名穿深色上衣的男子。5月6日,在路南区公安分局赵庄派出所民警的配合下,办案民警将嫌疑人徐某抓获。面对办案神速的民警,徐某承认了5月2日驾驶电动自行车撞人后逃离现场的事实。

经讯问,徐某供述,5月2日14时许,其饭后骑电动车行至大里路与兴源道交叉口北500米处,将经过此路段的一名妇女撞倒。徐某见对方躺在地上,为逃避责任,未询问情况,也未打电话报警、报120,便正了正车把,驾车逃逸。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2019-05-09 2 2 燕赵都市报 c132935.html 1 4天侦破现场“零线索”案件 撞人逃逸电动车落法网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