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日开始,沧州市公安交警二大队在通过前期宣传后,启用视频监控抓拍系统,对沧州市维明路路段内两侧违法停放的机动车进行抓拍,自动录入系统,然后由交警取证保留、封存档案,依法对车主罚款100元、记3分。
据介绍,道路两侧醒目的黄色马路缘石和黄色实线代表禁止停车。在禁停路段,即便是短暂停留,或者停车后车内依然有人,临时停车也是不允许的。同时,维明路路段沿街设立了两处公共停车场,可停放车辆,停放车辆时一律规范停车,按箭头导向停放。对在维明路路段内随意停放的电动汽车,将一律实施拖拽,按照法律规定处罚到位。
本报驻沧州记者 李家伟 通讯员 孙明山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