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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时评

酒驾炫耀被举报 莫怪交友不谨慎

□史奉楚

近日,一名女子疑似在酒驾后发朋友圈“炫耀”,该做法引起了其朋友圈好友的反感,一名好友表示“看不过眼”,酒驾害人,尤其是害了更多的无辜路人或者身边车辆。后该女子被好友截图举报。广州交警接到举报后,迅速介入调查并在1月24日将该名女子查获归案。经仔细调查,广州交警对其酒驾行为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计12分的处罚。(1月29日《南方都市报》)

此事被媒体曝光后,引发了广泛热议。关键是,举报涉事女子的不是别人,而是微信好友。那么,该女子被微信好友举报,到底是交友不慎还是自作自受。平心而论,无论是从道德层面还是法律层面讲,该微信好友的举报行为都不该被苛责。

从世俗伦理的角度来看,好友的举报行为让很多人无法接受。在很多人的认知中,不出卖朋友是做人的底线,即便其朋友违法乃至犯罪了,也不该将其举报至公安机关。

但是,无论是从道德还是法律角度出发,其朋友的举报行为都不该被苛责。从法律层面讲,举报违法犯罪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知情不报者,虽然不构成违法犯罪,但如果对犯罪分子或犯罪证据有积极的隐瞒、藏匿等行为,或提供物资和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匿的,则可能构成窝藏、包庇罪。

而从道德层面讲,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人们赖以正常工作生活的社会秩序和社会安宁。如果都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对待违法犯罪行为,破案率将会下降,犯罪分子可能逍遥法外,社会安宁甚至自身安全都无法得到保障。就以酒驾或醉驾来说,这看似小事,实则可能酿成重大交通事故,让无辜者遭遇无妄之灾,让美满家庭被醉驾的车辆“冲散”。因此,每个合格公民都应履行这一道德义务,也应从道德层面对举报行为加以肯定和褒扬。

值得注意的是,现代社会首先是法治社会,法治和规则才能有力捍卫社会安宁,从而提升公众安全感。尊重法律、敬畏规则才能给自己带来幸福和平安。具体到此事件中,最该谴责的恰恰是酒后驾驶还发朋友圈炫耀的女子。敢于酒后驾驶,说明其对法律没有起码的敬畏,对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没有半点尊重;发朋友圈炫耀,说明其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丑陋心态,必然会引起朋友圈好友的反感和举报。

所以,与其苛责微信好友的举报行为,不如说酒驾女子是自作自受、自食其果——没有其嚣张的酒驾在先,也就没有微信好友的举报。微信好友的举报,于私而言,是避免涉事女子一步步掉入深渊的挽救行为,于公而言,是保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免遭侵害的“大义灭亲”。

2019-01-30 2 2 燕赵都市报 c120613.html 1 酒驾炫耀被举报 莫怪交友不谨慎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