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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版:石家庄新闻

半小时处罚5起 非机动车违法行为

本报讯(记者刘涛 实习生王阔)11月6日上午8时,石家庄市交管局裕华交警大队一中队在育才街与裕华路交叉口,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半小时的时间,共处罚非机动车违法行为5起。裕华交警大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遵守交通规则,共建和谐交通,过马路,不能逆行。

1 小伙骑电动车逆行被处罚

上午8时许,记者跟随石家庄市裕华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来到育才街与裕华路交叉口。8时10分左右,一辆沿人行横道逆向行驶的电动车被民警拦停。“麻烦停一下,提供您的姓名和手机号。”

民警表示:“按照规定,非机动车逆向行驶通过人行横道时要下车推行,然而您骑着就过来了,速度还很快,请下车接受处罚。”

电动车驾驶人是一个20多岁的小伙子。小伙子赶忙解释:“他约好了朋友见面,怕约会迟到,所以就直接骑过来了。”

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小伙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以后不会再犯。据民警介绍,按照相关规定,小李将被处以十元罚款。

2 超标三轮车上路被叫停

没过多久,记者看到一名中年男子,骑着一辆体型较大,长宽超标的三轮车自西向东行驶时被民警叫停。

男子下车后有点不知所措,不知道为什么被拦下来。民警说:“石家庄市在今年6月份已经出台了规定,第三类拼装车严禁在三环以内上路,什么样的允许上路呢?自重不超过55公斤,速度不能超过每小时25公里,带脚踏板电机不能超过400W,电池不能超过48V,像您这种四项全部超标,已经属于机动车了,我们依法对您的车辆进行扣押,请您配合。”

据男子介绍,他对于6月份出台的新规定并不了解,先前他只知道这种三轮车不能载人,拉货应该没问题,没想到这次被交警扣查了。他表示以后不会再犯类似的错误,接受民警的处罚。据民警介绍,这种第三类拼装车将会被运往裕华交警大队车管所,进行报废处理,驾驶人可持身份证件到交警大队取回自己的私人物品。现场裕华交警大队民警介绍,“三车”指营运的人力三轮车、电动(燃油)助力三轮车、电动(燃油)助力四轮车。电动(燃油)助力三轮车,不带驾驶室、整车整备质量超过400公斤,或带驾驶室、整车整备质量超过600公斤的属于汽车,按二类机动车处理;质量标准以下属摩托车,按三类机动车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人未按交通信号通行、有人行道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等行为,可以处警告或5元罚款。行人在车行道上坐卧、停留、嬉闹或者出售、发送物品、广告的,可以处警告或10元罚款。行人、乘车人穿越、跨越或者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乘坐两轮摩托车未在驾驶人的后座正向骑坐等行为,可以处以警告或者20元罚款。”民警告诉记者,日后将会针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继续开展行动,提醒广大市民遵守交通规则,共建和谐交通。

2018-11-07 2 2 燕赵都市报 c106288.html 1 半小时处罚5起 非机动车违法行为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