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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时评

你可以认“狗儿子”, 但不能让别人也把它当儿子

□马涤明

近日,在杭州市,徐女士和女儿以及儿子在小区门口散步,一只没拴狗绳的宠物狗突然冲了过来,开始疯狂追着她儿子叫。徐女士本能地护住孩子,作势用脚驱赶。狗的男主人气冲冲过来,指着她骂道:“这狗是我儿子,你踢它干嘛!”最终,言语冲突升级,徐女士被打伤。(11月6日《都市快报》)

从视频中可以清晰看到,徐女士的动作完全是自卫性保护孩子,而且对狗也只是阻隔驱赶,连踢打的意思都没有(就算踢也完全合理),再正常不过了。但这还是惹怒了狗主人,他说“这狗是我儿子,你踢它干嘛?”然后就动手打人:掐着徐女士的脖子,把她按在车的前引擎盖上,挥拳打,扇耳光,用拳头击她头部……

当着3岁女儿、6岁儿子的面暴打一位母亲,在我们看来,是多么凶恶而又变态?而那个狗主人、31岁的男子金某,或许有着自己的道理:你用脚那样对待“我儿子”,我岂能与你干休?

如果用脚驱赶别人家的孩子,确实是一种冒犯,人家父母当然不高兴。可那分明是一条狗——狗,跟孩子根本不是一回事。孩子吓到了孩子,很好解决。但狗毕竟是狗,用脚驱赶,一点毛病都没有。所以激怒了狗主人,是因为他认为:狗是他“儿子”。

按理说,你把狗当成儿子,是你自己的自由,不关别人的事。然而,你可以把狗当成儿子,却不可以让别人也把狗当成“儿子”或当成“人”对待。而如果你认为你的狗吓到了别人家的孩子不算个事,而人家父母驱赶、吓唬你的狗,就是不可容忍的,我们只能说,你的心态该好好调整了。

我们习惯了说,不好的只是极少数、个别人;然而,金某这种不正常心态与无理逻辑,在一些养狗人中却颇有些代表性。现在所以出现了“狗患”问题,人狗矛盾所以成为社会问题,以至于涉狗冲突时常引发恶性事件,很大一个原因,是金某这样的养狗人不在少数,一些养狗人与不养狗人之间因为对待狗的“定义”不同,而产生对立。

大家都应换位思考,而不应以自己的好恶绑架他人,绑架不成便暴力推销自己的价值取向。“狗是我儿子”,所以不许别人冒犯,即便吓到孩子甚至咬了别人,别人也得拿狗当人对待,否则就暴力相向——狗主人金某,实际上就是那种只允许别人换到他的位置思考的养狗人。而这种扭曲变态的价值取向,也只能通过有效管理来矫正。如果有效规则长期缺失,执法上又总是太多的“和稀泥”,恐怕无法避免“人狗冲突”继续升级,愈演愈烈。

云南文山出台规定“禁止白天遛狗”引发争议(见本版昨日相关评论),理论上说,这种规定有些“一刀切”;但利弊权衡之下,这或许也是无奈之举。现实中一个很大的问题是,对一些养狗人比如本次事件中的金某,讲不通道理,双方对话甚至就是“鸡同鸭讲”,因为一些养狗人把狗当成“儿子”,而别人则只能把狗当成狗,于是冲突不可避免。那么,我们关注的重点,不该是“白天禁止遛狗”是否“一刀切”,而应是,“一刀切”规定出台的现实背景。

2018-11-07 2 2 燕赵都市报 c106271.html 1 你可以认“狗儿子”, 但不能让别人也把它当儿子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