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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时评

“最严遛狗令”:规定执行比创新更重要

□朱昌俊

养狗不拴绳、遛狗不清理粪便、烈性犬不戴嘴套……一直以来,不养狗的居民和“铲屎官”们总是矛盾不断。近日,云南文山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强文山市区犬类管理的通告”,被网友称为“史上最严遛狗规定”。对于这个通告,不少网友认为很合理。但其中一条规定,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那便是“7:00~22:00禁止遛犬”。(11月5日《春城晚报》)

规定“7:00~22:00禁止遛犬”,应该说初衷的确很容易理解,它规避了多数人的户外活动时间,从而可能尽量避免不文明养狗行为与外界的接触,减少其外部影响。但是,这仅仅是理论上的效果。一方面,整个白天禁止遛狗,也就意味着市民遛狗的时间被相当程度上集中到一段时间,由此可能带来短时间内大量宠物狗聚集的现象,这同样可能增加对他人的影响,比如粪便扎堆、犬吠集中,等等。而且很重要的一点是,这种限定遛狗时间的做法,很可能对养狗者形成一种消极暗示,那就是在“夜深人静”时,可以对狗放任不管,由此甚至可能带来新的“人狗冲突”,反而与文明养狗的要求背道而驰。

另一方面,在多数地区,对于文明养狗的要求,其实并不缺少规定,更多缺的是对规定的执行。那么,作为在常规管理规定上的升级,更严的“7:00~22:00禁止遛犬”新规又该如何执行,无疑存在着更大的不确定性。如果该规定无法被有效执行,所谓“史上最严遛狗规定”,就只能徒有其表。

事实上,从绝大多数城市的养犬规定来看,若把既有规定执行好,根本就无需再对养狗者的遛狗时间作出限制。如文山就规定,规划区范围内犬类一律实行拴养或圈养,不得放养;携犬出户时,犬只必须使用束犬链,犬链长度不得超过1米,并由成年人牵引;犬只在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养犬人应当立即清除。很明显,若这些规定执行到位了,可以说,不文明养狗现象也就基本管住了。那么在这一基础上,又何须再限制遛狗时间?

还需要提醒的一种管理误区是,我们谈文明养犬,并不是说不允许养犬,或者限制犬只出现在公共场所的机会,而是要让养犬行为变得文明起来,能够与公共环境相兼容,不侵犯他人的权益。明晰这一点,有利于养狗者与非养狗者寻找到一种最大公约数,也便于管理措施的执行,而不是陷入彼此对立的争吵中去。倘若倒逼文明养犬,只能通过让养犬者把狗更多关在家里来实现,或难以称得上是真正的文明,养犬者的文明水位也很难说能够真正提高。

因此,“7:00~22:00禁止遛犬”的善意当然应该被理解,但是从现实出发,管理者不能只迷恋于为养犬行为制定多么严厉的规定,而忽视其执行的成本和难度。至少在现阶段,培育养犬文明,增加规定执行刚性的重要性,远大于在内容上搞不切实际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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