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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时评

“扶人被讹”和解 不是正义的缺憾

□苑广阔

双方的和解,并不能被视为正义的一种缺憾,事件的结果,已经实现了我们当初的目的。

“讹人成本太低!”浙江金华的“80后”滕先生决定起诉讹他撞人的当事人。记者从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了解到,9月14日该案有了结果:经法院调解,双方握手言和。双方一致同意以口头形式道歉,并将登报道歉所需款项5000元捐给金华市红十字会。(9月16日《北京晚报》)

这一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扶人被讹”案件,当扶人者决定把被救一方告上法庭讨个说法的时候,公众是持一边倒的赞同态度的,认为此举可以让讹人者得到应有的教训,同时也警醒其他人,有利于保证整个社会见义勇为的氛围不被破坏。甚至,当扶人者表示将只索赔1元的时候,很多网友感觉“太少了”。

所以,现在听到双方已经在当地法院的调解下达成和解的消息,很多网友都表示很失望,认为正义虽然实现了,但是并不圆满。网友有这种想法,其实是可以理解的,也说明绝大多数人对社会正义的一种渴盼与维护。但是我们也不得不说,双方的和解,并不能被视为正义的一种缺憾。就事论事,这起事件的最终结果,已经实现了我们当初的目的。

首先来说,事情真相大白后,网友对讹滕先生撞人的当事人给予了强烈的舆论批评与道德谴责,已经让对方感受到了舆论的压力,所以积极进行了道歉,并表示愿意进行赔偿。可以说,这已经让其受到了某种程度的教训。

另外,根据双方达成和解的条件,被救一方,将把公开登报道歉所需要花费的5000元钱,捐助给当地的红十字会。这就意味着,被救一方已经为当初不妥当的行为付出了应有的经济代价,当然也算是某种意义上的经济处罚。这也就意味着,从精神上到物质上,被救一方都付出了应有的代价,足以让他们从中吸取教训,也足以让社会上潜在的讹人者得到足够的警醒。

其实,即便双方真的对簿公堂,由法院来进行判决,目的也无非是让被救一方付出必要的代价,同时也警醒他人。那么现在通过调解,我们已经实现了这样的目的,同时还节省了司法资源,何乐而不为呢?所以说,目前的结果,是一个比较务实的选择,这也告诉我们,实现正义、维护公平的道路,不止有一条。

2018-09-17 2 2 燕赵都市报 c97628.html 1 “扶人被讹”和解 不是正义的缺憾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