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辉)日前,记者从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获悉,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该县城区新增两处道路交通监控设备,并将于9月23日起启动抓拍,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依法出行。
新增设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分别为:
1、251省道156公里400米处(青龙满族自治县第四小学门前路段),新增抓拍逆向行驶、超速违法行为的智能卡口,限速值为40公里/小时。
2、公交公司至兴龙广缘超市路段禁止停车,在251省道156公里400米处(青龙满族自治县第四小学门前)新增设违反禁令指示标志停车抓拍设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监控,所获得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照片、数据及相关资料是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直接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