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岚)据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印发的《关于简化贷款业务办理要件的通知》,自8月27日起,省直缴存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时,取消借款申请人配偶的收入证明、河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据了解,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还印发了《关于取消存量房贷款评估报告的通知》,决定对存量房办理公积金贷款进行调整。自今年8月27日起,取消存量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过程中房产评估要求,存量房贷款额度根据《石家庄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中房产总价款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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