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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9版:有事找都市报

开发商未经业主同意 私自将地下室调换

邯郸一小区做法引业主不满 律师建议协商或诉讼解决

本报邯郸电(记者陈正)“4年前我们签订的地下室转让协议说作废就作废,原位置的地下室二次转手给其他业主。我们找开发商理论却说要么接受调换方案,要么退款。太霸道了!”7月9日,家住邯郸市邯山区赵都新城朗和园的业主秦女士向本报反映,未经她同意,自家的地下室被私自调换,协商多次却无法解决问题。

秦女士讲述,2012年,她和爱人看中了位于邯郸市邯山区赵都新城朗和园的一套住宅,当年便交付了定金,2013年缴纳了全款。2014年3月10日,夫妻俩和该小区的开发商邯郸市龙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地下室使用权转让协议》,该协议注明,秦女士受让的地下室位于1单元D62号地下室,建筑面积11.59平方米,使用费用总计23296元,一次性付清。

“当年所有费用全部缴清,一直到两年后交房开始装修,都没有人和我们沟通调换地下室的事情。”2018年6月,秦女士一家准备入住新房,却发现本属于自家的地下室换了主人。“D62号地下室转让给了另一名业主,在这之前却没有一个开发商的工作人员和我们沟通这件事,我们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被调换’了。”

此后,秦女士和丈夫找到开发商协商此事,对方表示D62号地下室已经有业主使用,只能调换。而调换方案更让秦女士一家不满。“原来的一间11.59平方米的换成两间均不足5平方米的地下室,不仅不在一个单元,而且两个小地下室还不是挨着的。”

7月9日,记者来到赵都新城朗和园看到,原属秦女士家的1单元D62号地下室大门紧锁,往西穿过一道大门进入2单元,秦女士指着两处均不足5平方米的地下室无奈地表示,这便是开发商调整给他们家的新地下室。由于两处地下室使用面积不足,秦女士一家很难接受。

未经业主同意,开发商能否擅自调换地下室呢?为何调换前不和业主进行协商呢?带着疑问记者一行来到赵都新城售楼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售楼顾问表示,朗和园地下室调换确有其事,并且不是秦女士一家被调换,而是涉及大部分业主的一次大调整,原因是签协议时规划的地下室图纸发生了改变,根据新的地下室图纸,部分业主的地下室需要调整。

对于为何没有通知到秦女士,该工作人员称她未经手此事,负责秦女士家地下室调整方案的工作人员请假未回,详情难以答复。

“D62号地下室已经调整给别的业主了,我们只能尽最大努力协调新的地下室给你家,如果你们不接受调整方案,只能退款处理。”该工作人员强调。

对此,秦女士表示难以接受,她认为开发商没有及时通知到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且退一步说,即使地下室因规划图纸发生变化,需要调整,可她家的地下室无论面积还是位置都没有变化,怎么就被开发商轻率地转让给他人。“这不就是‘一女两嫁’吗?开发商说要是不接受调整方案就退钱,可这不是我们的责任,他们却强行让我们接受不公平的方案,强买强卖也太不讲理了吧。”

河北天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李水全认为,开发商的行为涉嫌“一房两卖”,秦女士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李水全认真查看双方签订的《地下室使用权转让协议》后指出,协议第九条约定了争议解决:适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约定。因此,秦女士可以通过协商或法院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2018-07-10 邯郸一小区做法引业主不满 律师建议协商或诉讼解决 2 2 燕赵都市报 c79485.html 1 开发商未经业主同意 私自将地下室调换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