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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版:家电通讯IT

一“言”不合 美的格力对簿公堂

25日,因为一句广告语,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公司”)将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公司”)告上法庭,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现场直击,双方在多个焦点问题上激烈交锋,昨日一审庭审结束,将择期宣判。

据了解,双方对簿公堂,是因为美的公司认为格力公司的“有凉感 无风感”的广告语,是美的公司从2015年就开始进行宣传、推广的,美的公司起诉称,该广告语是他们首创的,具有独创性,经过大量的宣传、推广后,已经与美的某系列空调形成特定联系,起到识别不同于其他空调品牌标识的作用。

格力公司在某电商平台销售一些型号空调时公开宣传“有凉感 无风感”,容易使消费者将其与美的公司的上述系列空调相联系。对此,美的公司请求判令格力公司: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立即停止使用“有凉感 无风感”广告语;赔偿美的公司经济损失480万元和赔偿美的公司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10万元;向美的公司赔礼道歉,在格力公司官网主页和《法制日报》《空调商情》《中国电子报》上发表声明以消除给美的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格力公司则称,空调“无风感”功效也非美的公司的首创,美的并无对此宣传词的独享使用权。该宣传词作为使用体验,已被国内外家电行业广泛使用。从2005年6月10日起至今,国内个人或单位均申请了空调具备“无风感”功效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外也有同行业生产此类产品。(广州日报)

2018-06-28 2 2 燕赵都市报 c77106.html 1 一“言”不合 美的格力对簿公堂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