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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版: 特别关注

让共享单车 便民不扰民

唐山多部门解答共享单车管理办法的相关问题

本报记者 齐欣

共享单车方便了市民绿色出行,但也带来了占道乱停乱放、车辆运营维护不到位、使用者不文明使用及危险骑行、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用户资金和信息安全风险等突出问题。在12345唐山市民公共服务热线所受理的群众诉求中,有很多市民呼吁要加强对共享单车的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

日前,唐山市城管、公安、规划、工商等部门的工作人员走进唐山电子政务办公室,就群众诉求的热点,结合新近出台实施的《唐山市中心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集中解答。

出台共享单车管理办法

据了解,该《办法》旨在促进市中心区(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有序发展,规范运营和使用行为,鼓励引导市民绿色、低碳出行,保障市民和运营企业合法权益。

《办法》从注册备案、规范运营、押金监管、车辆停放、安全骑行、运行维保、质量召回、淘汰退出机制等方面,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市场进行规范管理。进一步明确了城管、公安、规划、工商、财政、银监、网信等部门和属地区政府的监督管理职责。

《办法》规定,市中心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管理遵循鼓励支持原则,以满足市民绿色出行需求为出发点,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有序发展,积极为市民骑行和车辆停放提供配套基础设施支持,构建安全、便捷、规范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出行服务系统;遵循市场配置原则,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属于自行车分时租赁的企业经营活动,是市场行为。企业是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和经营管理主体,应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健康发展;遵循规范有序原则,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规模应与城市人口规模、道路资源和停放设施承载能力相匹配。强化监管责任,依法规范企业经营,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使用者依法使用、文明骑行,共同维护正常运行秩序,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治理的局面。

严控车辆规模

据唐山市相关部门介绍,从对全市共享单车投放规模的调研看,目前,4家单车企业现已投放12.31万辆。参照《2017年共享单车城市发展白皮书》中“城市骑行人群约占11.6%”的统计标准,以唐山市中心区160万人的基数,大约需要投放共享单车18万辆,从目前投放数量及用户使用情况看,自行车处于较为饱和的状态。

相关部门已要求各运营企业不再继续向唐山市场投放车辆。若企业无序投放车辆,势必会占用更多公共资源,造成车辆闲置率的提高,同时也会给管理部门带来更大的工作压力。目前,单车运营企业正在与市城管部门签订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承诺书,各单车运营企业承诺不再继续扩大投放规模,保持现有的车辆数量不变。如果企业想要继续扩大投放规模,必须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批。

设置停放区域

经常有市民反映公交站点附近共享单车乱停放现象较为普遍,有些单车停放在人行便道和盲道上;大学生群体对共享单车的需求大,大学生公寓及高校周边成为共享单车乱停放的“重灾区”,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及市民出行。有关部门如何规范单车停放区域,引导企业合理投放和管理单车呢?

对此,相关部门介绍,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共享单车停车点位设置和建设,在部分机关厂矿及高校等重点部位为共享单车提供了停车区位。目前路北区为共享单车企业划定90处停车区位,火车站站前管委会为企业划定9处停车区位,高新区已完成自行车公共停放区的选址,地点在重点商圈及公园周边,下一步将完成划线及安装相关配套设施。而且,市规划局也正在积极编制和完善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编制城市非机动车停放区域设置导则。

规范停放管理

针对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现象,相关部门在设置停放区域的同时规范单车的停放管理。

据相关部门介绍,市城管局、公安局大力投入执法力量,不断加强对占用城市公共绿地、占用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共享单车的管理监督力度。如一线民警及城管执法队员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市民乱停放自行车的,立即纠正违法行为,对于严重影响通行的,由民警及城管执法队员将自行车摆放到停车位内或不影响通行的地点;对处理不及时、阻塞侵占道路、乱停放反复回潮等情况的共享单车,通过约谈运营企业负责人的方式,督促企业派人及时进行清理,共同维护市容秩序。

而且,今年年初,针对个别共享单车企业在未经政府批准的情况下,在辖区部分主干道路口私自施划停车区域,甚至占用盲道停放单车的行为,交警部门及时约谈了相关企业,责令对其停车位和违法停车行为进行整改。在交警部门的督促整改要求下,相关企业立即将之前摆放在盲道上的单车移放至其他不影响交通的位置。

多方合力督导管理

据相关部门介绍,其实不仅仅是大学周边,在重点商圈都存在着单车需求量大的现状。对这些重点区域的管理,主要由企业、管理部门和使用者三方共同努力。

首先是运营企业应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办法》中规定,企业应该具备与管理需要相适应的线上线下服务能力、运维技术人员及企业管理人员;而且还需具备有营运资质的运输工具,在各个停车点间合理调拨自行车,确保满足市民的租赁需求。

同时,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大督导及管理力度。要求企业加强投放车辆管理,重点配备足够管理人员,早晚高峰期时段在公交站点、主干道、人流密集的区域,设置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疏导和清理停放的单车,同时督导运营企业配备车辆维护、维修和调度人员,加强车辆维修、调运和违规停放车辆的处置。目前4家企业已增派近300人的管理服务队伍,负责共享单车的管理与维护。

再者就是单车的使用者应规范骑行停放行为。《办法》中提到骑行者也要共同维护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有序发展、规范运行,倡导市民文明骑行、规矩停放。

企业要建立退出机制

有市民反映,唐山街头有共享单车长期无人使用,处于废弃状态。对已经废弃的共享单车有关部门将如何进行管理?

对此,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办法》对运营企业进行了相应的规定,要求运营企业建立退出机制,企业实施收购、兼并、重组或者退出市场运营的,必须制定合理方案,确保使用者合法权益和资金安全;退出运营前应提前向社会进行公示,退还使用者押金及预付资金,并完成所有投放车辆回收等工作,同时向监管部门反馈备案。市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办法》出台之后,出现废弃共享单车的现象将会越来越少。

同时,有市民反映发现有人恶意破坏共享单车。据了解,《办法》规定由市公安局负责严厉打击盗窃、损毁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据介绍,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盗窃、损毁共享单车案件2起,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对于儿童骑行共享单车的情况,市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办法》中有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满12周岁人群提供注册登记服务。

据媒体报道,全国各地目前已经发生了多起儿童骑行导致的事故。就此,市城管部门提出建议,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应与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进行合作,加强对未成年人及家长宣传教育,家长不要以自己的身份信息帮助孩子注册使用共享单车,对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及公共安全带来严重危害。

现阶段不发展电动共享自行车

最近一段时间,共享电动自行车出现在唐山街头。有市民担心共享电动自行车速度较快,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对此,《办法》中明确要求:现阶段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市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据介绍,国家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是经过反复论证和分析的,主要有几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车辆普遍超标,目前市场上投放的租赁电动自行车普遍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要求;二是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骑行人不固定,且多数未经过专门的交通安全教育和驾驶培训,加上租赁电动自行车自重大、速度快,发生事故会带来较大伤害和损失;三是火灾安全隐患突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存取点充电、消防等配套设施建设如果不到位,充电过程和露天停放影响电池安全,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四是车辆运行安全风险高,如果车辆保养维护管理不及时、不到位,极易出现隐患车辆上路行驶。五是电池污染问题严重,大量废旧电池被随意拆解,严重影响环境等。

按《办法》要求,各单车企业正在与有关部门签订管理承诺书,保证本运营企业不在唐山市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已经投放的,在签订管理承诺书15日内清理完毕,否则相关部门将依据有关条例采取相应措施。下一步,相关部门将不断加大督导力度,按照《办法》以及上级要求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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