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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时评

网络社交 也应遵循准则

□杨玉龙

近日,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对2005名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90.5%的受访者称会注意网络社交礼仪,92.9%的受访者遇到过让自己不舒服的网络社交行为,受访者认为最不礼貌的网络社交行为是擅自公开私人聊天记录或将其发给第三人(67.5%)。57.2%的受访者认为在网络社交中应尊重对方的隐私。(2月6日《中国青年报》)

微信等新社交媒体,丰富了人们的交往渠道。但作为网络社交,也应遵循相应的准则,否则同样会导致问题的出现。尤其是,一些不经意的行为可能引起他人反感,给人留下不好的印象,或甚就此引发矛盾重重,伤害彼此感情。以擅自公开聊天记录为例,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就认为是最不礼貌的网络社交行为。

其实,擅自公开聊天记录带来的负面效应不容小觑。一则,是对当事人的不礼貌。对公开者而言,这些聊天记录或许“无所谓”,但对于当事人而言就是自己的小秘密。所以,擅自公开他人聊天记录,无论是有心还是无意,都是对他人的不尊重与不礼貌。

二则,从信息安全角度而言,擅自公开私人聊天记录,无论是微信群聊私聊,还是QQ等聊天记录,一些诸如姓名、地址、爱好等细节信息,这些对个人都具有私密性。公开者无心,看到者或许就有意。一些不法分子就有可能借机给当事人带来骚扰,或者诱发财产安全隐患。

三则,从人际交往角度来看,这样不顾他人感受私自将聊天记录进行公开,不利于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诚如此次调查显示,57.2%的受访者认为在网络社交中应尊重对方的隐私。所以,聊天记录看似是小事,但也应以尊重当事人为前提,更不应该将聊天记录进行私自外泄或公开。

网络不仅给人们提供了更多的信息,而且也提供了广泛的人际交流机会,以及一种拓宽社会关系新的交互性的空间。对此,如何恰当地进行网络社交,营造和谐的人际关系,也是需要学习的。比如,对于聊天记录,还需多些安全意识和尊重意识,既尊重当事人的情感和利益,更应该做到不擅自转发或公开,这理应成为网络社交准则之一。

当然,规避不礼貌的网络社交行为,也不应仅局限于不擅自公开聊天记录。总之,网络社交非小事,尊重他人,才能增进友谊,收获快乐。

2018-02-07 2 2 燕赵都市报 c51939.html 1 网络社交 也应遵循准则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