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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时评

参与共治是“共享单车”的责任

□木须虫

共享单车在给我们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交通安全问题。为破解管理难题,促进相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深圳交警坚持政府、企业、社会共管共治发展思路,由深圳交警联合各共享平台运营商,组建并创设了全国交警系统中首个“共享交通联合调度指挥中心”,通过政企合作、协同共治,逐步规范相关行业内部车辆管理,提升平台运营服务水平,引导共享交通驾驶人文明出行,安全驾驶。(12月20日澎湃新闻)

尽管共享单车不是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原罪,但是它的出现的确提升了此类违法的发生率,如来自深圳交警的数据显示,共享单车占到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的一半。所以,平台有责任配合公共管理部门搞好管理,协助维护好公共秩序。

早在今年6月1日,深圳交警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用户使用行为的联合声明》规定,首次向共享单车平台提出“禁骑令”,对列入“黑名单”的违法行为人予以10天禁止使用共享单车的限制。这是警方与平台联合的类似信用惩戒的机制。

当然,“禁骑令”的关键还在于共享单车平台的执行力,在技术上不是难题,因为用户本身是实名登记的,通过扫码识别可以提出禁骑警告并执行禁骑令,但是“禁骑令”本身会对共享单车的营运收益带来影响,既要求平台有切割利益的勇气,也要求公共管理部门通过督促倒逼其落实。如,深圳交警对“禁骑令”执行实行抽查制度。

公共管理部门与平台管理联动,是规范共享单车使用秩序必由之路。共享单车迅速的普及,给城市公共秩序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乱停乱放、乱骑乱闯,这不单单是共享单车打开了固有陋习的破窗,说到底还是管理严重滞后的命题。

此次深圳交警与各共享单车平台联建调度指挥平台,可以说是加强对共享单车交通秩序管理的延续,并且企业平台在交警的统一调度下,对运营单车及骑行人的行为进行管理,这是从松散的联合走向紧密的协同,从单纯的管理走向系统的共治。

共享单车在市场博弈的上半场,考虑到其“新生”的属性,城市公共秩序需要且应当给予必要的包容,甚至要拿出部分公共资源分配给市场。但是,不意味着共享单车平台可以无限享有管理责任的豁免权。当前,共享单车的使用乱象仍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好转,在许多城市共享单车大面积攻陷小区,成为小区拒入的公敌。毫无疑问,这些都需要平台在管理上更进一步,实现升级,以提供更好的服务、产品与价值。

公共管理机构主导,共享单车平台履职责任,协同治理才是良方。对此,深圳提供了范本,各地可以借鉴。同时,共享单车平台也应主动加强与城市管理机构的对接与合作,并从技术上建立精细化的制约机制,如加快落实单车停放的电子围栏技术设置,建立用户违法、违规、违信的惩戒举措,例如“禁骑”、弹性价格、弹性押金等等,加快自身管理升级。

2017-12-21 2 2 燕赵都市报 c40983.html 1 参与共治是“共享单车”的责任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