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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版:有事找都市报

高层住宅楼下 “天降”矿泉水瓶

本报记者 任利

昨日,市民杨女士给本报打来电话说,她上周差点被一个从天而降的矿泉水瓶砸到,也不知道是哪层住户扔下来的,只能自认倒霉。

杨女士说,上周末她和丈夫带着孩子去亲戚家串门。中午吃完饭后,一家三口告辞离开。出了单元门,她发现自己的鞋带松了,便蹲下系鞋带,让丈夫带着孩子先走。等她系好鞋带站起来刚要走,突然一个矿泉水瓶从天而降,正砸在她面前,把她吓了一跳。“瓶子就在我前面一步远的地方,我要是走快一点儿,就砸到我了。”杨女士说,瓶子里还有一些水,估计被砸到的话一定特别疼。

杨女士抬头望了望,看到20多层大多人家都关着窗户,实在不能确定是从谁家扔下来的。恰好有一个物业工作人员经过,她立刻向工作人员进行了投诉。物业的工作人员也很无奈,说是如果能确定是哪个住户扔的,他可以带着杨女士上去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可现在无法确定,他们也没有办法。

物业工作人员说,很早以前小区里经常有人高空抛物,后来物业在单元楼里贴了不少标语,批评了几户抛物的居民,这种情况几乎没有了。他推断可能是有小孩在“恶作剧”。

杨女士说,她感觉的确没办法确定是谁扔的,再加上也没有砸到自己,她只好自认倒霉。不过这几天一想起此事,她就觉得憋屈,于是给报社打电话吐吐槽,希望能提醒一下高层住户,不要高空抛物,以免伤到他人。

近几年,高空抛物伤人甚至致死的报道屡屡见诸报端,本报也多次进行过报道。记者了解到,如果高空抛物造成严重后果,会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如果找不到肇事方,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整栋楼居民都要对受害方承担补偿责任。提醒大家不要高空抛物。

2017-12-08 2 2 燕赵都市报 c38234.html 1 高层住宅楼下 “天降”矿泉水瓶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