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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时评

规范网络大病众筹刻不容缓

□斯涵涵

目前这类本身从善款中抽取手续费的网络众筹平台,于情于理于法都应该尽最大能力确保信息真实、善款善用,坚决杜绝骗捐敛财、践踏爱心的不良途径。

近日,一个“苏州小伙”发布的帖子在网上流传,称家境贫寒,母亲左右胸均被查出乳腺癌,并晒出病历单,希望通过“轻松筹”众筹30万元给母亲治病。帖子上线两天后,筹得近2万元善款,但为他母亲治疗的医院医生怒斥他陈述的病情与事实不符,其母实际只有单侧乳腺癌,而且除去医保报销费用,他们需要自费的医药费仅有6800元。事件曝光后,引发网友热议。(12月3日《检察日报》)

自有“轻松筹”起,叫好与非议便相伴而生。当大病、重病不期而至,许多人都面临着精神与经济的双重压力。网络募捐平台——如“轻松筹”——利用网络方便快捷高效的技术特点,快速筹款,及时帮助一些困难群体渡过难关。但是,信息不实,善款标的额随意,款项去向不明甚至“卖惨骗捐”等现象,也让这些筹款平台迷雾重重。

就此例来说,“苏州小伙”众筹标的额为30万元,但医生质疑“自费仅需6800元”。其实,平台在审核其众筹项目的过程中,已经发现他描述的病情与病历不符,遂要求将众筹额度降低到10万元以下。据平台解释,乳腺癌的病情比较复杂,病人手术后的情况不尽相同,即便康复,后期也需要一些自付费药物和后续检查治疗。然而,从30万元到6800元,不难看出筹款人有夸大其词、隐瞒真相的意图,平台本应提高警惕加强审核,却在此基础上依然给出10万元以下的众筹额度,未免草率。

根据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慈善信息的公开,应当真实、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如果平台没有尽到审核责任,发布了虚假大病众筹项目,就应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根据我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向上网用户提供良好的服务,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因此“轻松筹”作为第三方网络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和众筹平台,应当对筹款发起人以及发起事项进行一定程度的审查,并严格监督款项收支及资金去向,否则有可能承担相关连带或次要责任。

一系列募捐风波靡耗着社会的信任与爱心。针对“善款滥用”、“众筹掺假”等不道德、不规范甚至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需要健全的法律法规和严格的规则对慈善平台、慈善行为予以规范。网络募捐平台作为连接捐款双方的桥梁,理应担负起对双方负责的社会责任,况且,目前这类本身从善款中抽取手续费的网络众筹平台,于情于理于法都应该尽最大能力确保信息真实、善款善用,坚决杜绝骗捐敛财、践踏爱心的不良途径。

规范网络大病众筹刻不容缓。一方面网络众筹平台要加强行业自律,加大与政府部门、医疗单位、社区的协查合作,提高全程审核质量,强化募捐的透明性、专业性、公益性,认真履行善款使用监督责任。

另一方面,全社会要加大对募捐平台等组织和个人的公共监督力度。有关部门要科学调研,充分论证,完善相关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尽快使慈善法律法规发挥作用,填补网络众筹募捐的监管空白,莫让网络募捐游离于法律和道德之外;同时也要大力培养整个社会的慈善文化。民众更要擦亮眼睛,投入到有组织、有监管、有效率的系统捐赠中来,让专业人做专业事,不让爱心在骗捐的混沌中消融。

只有网络众筹平台从成立、运营、监管到善款的性质、用途、使用过程均加以明确和细化,各方责任到位,只有每一笔善款都用得其所,呵护好每一份爱心力量,慈善事业才能良性发展、蒸蒸日上。

2017-12-04 2 2 燕赵都市报 c37293.html 1 规范网络大病众筹刻不容缓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