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唐山市城市管理局发布通告称,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指示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撤销唐山市北立交收费站。具体情况如下:
一、自2017年11月10日零时起,唐山市北立交收费站停止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唐丰路(丰润区物流大道至庆北道)按照《唐山市公安局关于调整唐丰路和环城南路货车禁行范围的通告》(2014年1号),继续实施每天早6:00至晚21:00禁止大型货车、大型拖拉机通行措施。
三、北立交收费站拆除工作同步进行,具体时间另行发布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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