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春炜)昨日,记者从石家庄市气水办获悉,接省大气办通知,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受冷空气影响,11月7日全省气象条件有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根据《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补充说明》有关要求,石市于11月7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机动车限行措施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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