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名未成年人欺凌同学被判刑。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校园欺凌案进行宣判。五名犯罪时未满十八岁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或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笔者认为,校园欺凌不能和稀泥处理,未成年人实施暴力伤害,同样不能逃避刑法的制裁。校园欺凌学生被判刑而不再是免于处罚甚至不处罚,具有鲜明的司法示范意义,将给予愈演愈烈的校园欺凌现象有力的司法回击,同时校园欺凌学生被判刑也是一堂生动的普法课,对于学校、学生及家长都具有以案普法的警示教育意义。
(北京青年报)
凡注有“河北新闻网”电头或标明“来源:河北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为本网站与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所有(本网为河北日报报业集团独家授权版权管理机构)。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复制、链接、镜像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