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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时评

被“偷光”的流动书架,该如何补足?

□朱昌俊

近日,一则兰州公交“流动书架”两个月被“偷光”的视频在网络流传。网络视频显示,设立仅仅两个多月之后,原本摆满图书的书架已经“光秃秃”,站台保安则表示图书都被乘客拿走了。客运公司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车站图书的确存在丢失情况,他们今后会视情况再补充图书。(10月11日《北京青年报》)

“流动书架”是由当地区政府和公共图书馆设立的公益项目,摆满图书的书架被市民“顺手牵羊”“偷”得“光秃秃”,总归是遗憾之事。只是,若将这一现象全部归因于市民的素质不高,恐怕也有点失焦了。

流动书架分布在兰州的22个快速公交BRT站台,图书的“漂流规则”是乘客可以拿书在站台内阅读,也可以带上车细读,但出站不能带走,书架上也有提示——“为了方便大家阅读,请将图书放回书架”。看起来,这样的做法确实不错,无论是等车还是坐车,有阅读爱好的市民都可以通过书籍来打发时间。可就现实而言,该立意明显有点想当然了,图书最终被“偷光”,蕴含着必然性。

首先,乘客取书、还书,并无任何类似于“身份确认”的信用约束机制,基本全依赖于自觉。虽说若借书、还书的程序过于复杂,很有可能会降低使用率,但此种完全“不设防”的模式,就等于只放书而无管理,显然不符合公益项目的专业操作。其次,书架上所配备的图书,80%是经典名著类的“大部头”,也不符合在等车或乘车场景下“快阅读”需求——“名著丢失得比较多”,就是证明。

兰州公交集团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也倾向于(放置)杂志多一点,乘客在等车期间、乘车期间能够较快地读完,到站后就放回书架上。但是图书漂流站是当地区政府和区图书馆设置的,其目的“是为了提升市民的文化程度,图书要求选择一些积极向上的经典图书”,所以“活动要求以名著为主。”但是,“以名著为主”的做法是否合理,流动书架又是否真的能“提示市民文化程度”,不知决策者是否科学地衡量与调研过?

考虑到所放图书是由当地区图书馆和爱心市民所捐赠,“流失”的图书不能只是丢了就丢了,否则对公共利益和社会爱心都是难以交代过去的,必须有所改进。同时,此现象也提醒,公共部门在操作公益项目上,应树立受众意识,转变服务思维,深入了解民众需求,把有限的资源用在“刀刃”上。

2017-10-12 2 2 燕赵都市报 c26121.html 1 被“偷光”的流动书架,该如何补足?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