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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时评

“隐性怀孕” 并非就业歧视的理由

□毛建国

当前职场上,就业歧视还比较严重,“宁用武大郎不用花木兰”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用人单位必须清醒认识到,抛除就业歧视,树立公平就业理念,不仅是政策之规定,是社会进步之要求,也是用人单位赢得自身发展之必然选择。

女员工的孕期、产期、哺乳期,一直是职场的敏感话题,有些用人单位对此“心有千千结”,甚至产生了就业歧视,不想聘用女员工。媒体报道了一个极端案例,浙江一家公司碰到了一件郁闷的事,“员工入职三天就宣布怀孕,孕期几乎没正常工作,产假结束后就递了辞职信。”据称,很多用人单位的人事经理,对“隐孕”入职的女员工相当头疼。(9月10日《宁波晚报》)

入职才3天就宣布怀孕,产假结束就提出辞职,确实是一件让人头疼的事。用人单位和员工应是相互信任、相互依存的关系,单位应该关爱自己的员工,而员工也应该尊重自己的单位,不要做出伤害单位的事。这种情况,看似是个人得了利,却大大伤害了单位,倘若因此引发职场的“寒蝉效应”,加剧一些用人单位对女性就业的歧视,则是“罪莫大焉”。

还应该看到,职场是讲究诚信的,一个人的最终发展,不仅取决于智,也取决于德。在过去,可能大家对于求职者的过往经历,特别是诚信状况不是很重视,会出现“投机者得利”。但随着社会对诚信的重视,特别是个人诚信体系的逐步完善,劳动者的就业履历会得到更多的关注,类似这种不光彩的履历,很可能会被记录下来,影响到个人的再次就业和正常发展。这一天看似遥远,但终会到来,到时留给自己的就只有后悔了。

但必须指出,这只是极端个例,这样的员工只是极少数,不能把此当成一个大概率事件。在当前职场上,就业歧视还比较严重,“宁用武大郎不用花木兰”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用人单位必须清醒认识到,抛除就业歧视,树立公平就业理念,不仅是政策之规定,是社会进步之要求,也是用人单位赢得自身发展之必然选择。有些女员工可能因为种种原因,做出一些让单位头疼的事,即便这样,也不能歧视。换个角度看,“隐性怀孕”的存在,是用人单位证明自身价值的机会——对于用人单位来说,确立正确的价值观,由此形成的健康文化,可以把一帮人凝聚到一起,实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确立制度意识,保有人文关怀,信守公平就业,是健康价值观的一个重要内容。碰到“隐形怀孕”,特别是遇到“入职才3天就宣布怀孕,产假结束就提出辞职”,确实大伤脑筋,确实带来损失。用人单位不妨想到,如果自己按照制度办事,坚持人文关怀,这会在员工中间造成什么样的影响?由此得到的正向价值,超过了“隐形怀孕”带来的损失。

因此,诚然“隐性怀孕”不是用人单位所愿,也带来了一定损失,但这并非是就业歧视的理由。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坚持正确的价值观,坚决抛弃就业歧视,哪怕遇到“隐性怀孕”也毫不动摇,正是北大校长林建华所讲的“吃亏就是占便宜”。“隐性怀孕”亦是证明单位价值的机会,用人单位当看到“隐性怀孕”隐藏的“吃亏是福”,从而作出正确选择。

2017-09-11 2 2 燕赵都市报 c20805.html 1 “隐性怀孕” 并非就业歧视的理由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