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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重点

国歌法诞生!10月1日施行

5月17日,市民在参观上海国歌展示馆。 新华社记者 杨臻 摄

国歌是宪法确立的国家重要象征和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1日下午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施行。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义勇军进行曲》诞生于中国人民抵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华民族处于生死存亡的紧急关头,凝结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为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而不屈不挠、英勇奋斗的精神。

国歌法规定,为了维护国歌的尊严,规范国歌的奏唱、播放和使用,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国歌法与国旗法、国徽法一道,以国家立法形式,落实了宪法规定的关于国家象征和标志的重要制度。这部法律为保证国歌奏唱和使用的严肃性规范性,对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奏唱的礼仪规范,国歌标准曲谱的审定、发布和使用,以及不得奏唱和播放国歌的场合等,作出具体规定;要求加强国歌宣传教育,普及奏唱礼仪知识,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唱国歌、爱国歌。

国歌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一切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国歌,维护国歌的尊严。

(新华社记者杨维汉、熊丰)

看点聚焦:

侮辱国歌或被追究刑责

国歌法1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将于10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对国歌奏唱方式、国歌使用、国歌传承等,作出明确规范。自此,这一充分寄托国民情感和心声的国家象征将与国旗、国徽一样受到法律保护,必将再次点燃人们对于国歌的热情。

事关国家尊严: 规范国歌奏唱方式场合

升国旗、唱国歌的庄严场面,有人拿出手机频频拍照;有人在演唱国歌时嬉笑、打闹;还有人在婚丧、商业活动中播放国歌。

“这都是对国歌的不尊重。”全国政协委员、解放军军乐团原团长于海痛心地说。

国歌法规定,奏唱国歌,应当按照本法附件所载国歌的歌词和曲谱,不得采取有损国歌尊严的奏唱形式。奏唱国歌时,在场人员应当肃立,举止庄重,不得有不尊重国歌的行为。国歌不得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不得在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场合使用,不得作为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表示,这样的规定可以增强奏唱国歌的仪式感,体现对国家象征的尊重和维护。

“通过立法,把国歌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声音的重要地位确定下来了,国歌可以享受到和国旗、国徽同样的保护。”于海说,同时也可以引起全国人民对国歌的关注,引导大家更多认识国歌、唱奏国歌,从而凝聚全民族的精神,在“中华民族最危险的时候”,团结一致、继续前进。

此外,国歌法还明确了下列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开幕、闭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会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会议的开幕、闭幕;各政党、各人民团体的各级代表大会等;宪法宣誓仪式;升国旗仪式;各级机关举行或者组织的重大庆典、表彰、纪念仪式等;国家公祭仪式;重大外交活动;重大体育赛事;其他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

岂容歪曲贬损:侮辱国歌或被追究刑责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熟悉的旋律曾在无数场合让亿万中国人民内心激昂澎湃。然而,损害国歌尊严的现象时有发生,将国歌恶搞成“股市之歌”的乱象更是令人愤慨。

国歌法明确,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国歌法审议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国歌是国家重要象征和标志之一,肆意亵渎、玷污国歌,在气氛不适宜场合滥用国歌等行为,应受到法律的禁止,国歌法对国歌奏唱行为应予以规范,还国歌以严肃性和神圣性。

随着国歌法的制定,国歌曲谱和录音版本也将有统一的“国标”。“此前,在不同场合,不同的指挥、乐队常常演奏出不同的版本。特别是在速度、力度和表情的表现方式上,差异巨大。”于海说,国歌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声音代表,应该有统一的奏唱情感。

上海市杨浦区文化局局长金雪萍表示,对国歌立法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是一种居安思危的警醒,也是一种对国家和民族精神结晶的崇高敬意。法律中对于如何正确应用国歌的具体规定,对社会公众兼具教育、引导以及惩戒等多重作用。

爱国情感融入血液:国歌列入中小学教材

2008年,“5·12”大地震中,三年级学生许中政和许多同学一起被埋在废墟下面,在漆黑的废墟中,年幼的许中政不由自主地想到了每天都要唱的国歌,通过唱国歌来转移注意力,为自己加油鼓劲,等待救援。同样被埋的同学听到后,也同许中政一起唱了起来。

“后来听说是搜救人员听到了废墟下的国歌声,才把我和同学们救了出来,可以说是唱国歌救了我们一命。”即将步入大学学堂的许中政回忆说,他们从小接受教育就是国歌一奏,立正、肃穆,这是对行为的规范。为国歌制定法律更利于维护国歌的地位、维护国家的形象、增强人们的爱国之心。

国歌法明确,国歌纳入中小学教育。中小学应当将国歌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学生学唱国歌,教育学生了解国歌的历史和精神内涵、遵守国歌奏唱礼仪。

校园里,孩子们在操场上正自由活动,国歌突然响起,所有孩子们都自发停下脚步肃立……前段时间,这样一段视频红遍了网络,无数网友为之动容。

一些法学专家表示,将国歌列入校园文化建设的必修课,可以使学生们反复重温民族的屈辱与荣耀,有助于其对国歌注入更深刻的理解、更浓厚的情感,进而埋下爱国主义的种子。(新华社执笔记者刘奕湛,参与采写记者罗沙、熊丰、丁静、荆天、刘坤、黄安琪、潘旭、陈杰)

84个字,奏唱46秒 国歌在讲什么?

“国歌有84个字,37小节,奏唱只要46秒。”在全国政协委员、解放军军乐团原团长于海的家中,他仔细整理多年来积累的厚厚几大本简报、几大袋材料和几十个不同版本的国歌曲谱。

“在演奏和指挥国歌的近50年中,它的每一个字、每一个音符都已渗透进我的生命。”于海说,别人都说我犟,但有一种使命感促使我坚持下去。

9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国歌法。十年来坚持不懈呼吁国歌立法的于海,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2008年3月,于海第一次当选全国政协委员。首次参政议政,应该拿出什么样的提案呢?于海想起,这么多年来,自己从一个普通的乐队演奏人员,成长为解放军军乐团副团长、团长,与国歌结下了不解之缘。

然而,近年来国歌的使用出现了一些乱象。有人将歌词随意改编,有人随意改变国歌的演唱情绪,有人在演唱国歌时嬉笑、打闹,还有人在婚丧、商业活动中播放国歌。

历史上,国歌经历了几次变动,乐谱版本不统一,在唱奏速度、力度等方面没有统一标准。

“这些现象都太不应该了。”于海痛心地说,国歌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声音、第一歌曲,应该得到保护。当选全国政协委员,唤醒了他推动立法保护国歌的意识。

于海查了很多资料:1949年探讨将《义勇军进行曲》作为国歌的时候,也有人提出疑问:共和国成立了,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为什么还要说“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呢?大家为这一句话展开了很多讨论。最终,还是确定用《义勇军进行曲》作为国歌,提醒中华民族居安思危、不断前进。

“从创作来讲,国歌也是非常经典、优秀的音乐作品。”于海说。

于海说:“我们仍然需要居安思危、众志成城,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新的长城!因此,国歌不能改。”

(新华社记者丁静、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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