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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时评

反职业歧视政府部门应更有担当意识

□毛建国

只要有担当精神,不合理终会走向合理;就怕没有担当精神,不合理就会成为顽疾。

身为民办学校教师,也有教师资格证,应聘公办教师,考了总成绩第一,却因为身体原因被拒之门外。残疾教师林传华应聘福建连江县小学教师的遭遇,引起了很多人关注。连江县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此举是依照省教育厅颁布的体检标准来执行,暂无更好的解决办法。有律师认为,此举属于职业歧视。(8月8日《新京报》)

有人说,人们的歧视观念是自然而然发生的,而反歧视却是达到一定文明水平之后的理智反省。其实具体到当事人,反歧视更是生存的需要。像林传华这样,已经辞去了民办学校的教职,结果遭到了政府部门的拒绝,如果民办学校也坚持同样理由,岂非意味着他连工作都没有。

有关方面抛出了《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其中规定,“两上肢不等长超过5cm,脊柱侧弯超过4cm,肌力3级以上、胸廓畸形、肢残或体残者,不合格”。以发展的眼光看,这一认定范围过广、过于笼统,忽视了具体情况。林传华的特殊性在于,他不仅取得了教师资格证,而且已经在民办学校任教。对于教师的任职许可,已然通过教师资格证实现了,林传华固然右手掌缺失,但事实证明并不影响从事教职,有什么理由拒之门外?

当下,对残疾人的职业歧视,可谓无时不有、无处不在。这些年来,为了打破对残疾人的职业歧视,方方面面付出了很多努力。《残疾人保障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残疾人就业条例》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福建省也曾下发文件,要求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等。反职业歧视,政府部门应该成为表率。

随着时代的进步,尊重、维护公民合法权利,有效规范政府公共权力,正在成为各级政府机关的自觉行动。鉴于残疾人就业面临的严峻形势,很多政府部门也在事实上成为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倡议者、推动者、监管者、践行者。林传华取得了教师资格证,虽有残疾却并未影响教学——还在过去的任教中多次获得优秀称号,“淘汰”他的规定明显不合理,只应该推动调整,而不是墨守成规,任其肆虐。

“恻隐之心,仁之端也”。连江县教育局一负责人表示,招考录用都是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文件来执行,对于此事,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可以看出,有关方面也未必认为做法合理,只是上有规定,理解要执行,不理解也要执行。然而,真正有担当精神,就应该积极创造条件推动问题圆满解决,而不是让劳动者成为不合理规定的牺牲品。

林传华碰到的遭遇,看似是不合理规定的问题,事实上,不合理规定总会存在,也有一个发现过程,只要有担当精神,不合理终会走向合理;就怕没有担当精神,不合理就会成为顽疾。政府部门知道职业歧视不合理,但由于缺乏担当精神,不想多事、不愿做事,任由不合理规定扰民、殃民,那又凭什么让反职业歧视深入人心?

2017-08-09 2 2 燕赵都市报 c12755.html 1 反职业歧视政府部门应更有担当意识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