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任利 通讯员李丽、严烈)近日,晋州市公安局查处涉非法存储柴油汽油案件3起。
孙某私自储存约两三吨柴油,供自己汽车使用。晋州市公安局晋州镇派出所摸排到线索后,于7月24日将孙某依法传唤至派出所,孙某对其非法储存危化物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违法嫌疑人孙某被行政拘留10日。
张某非法经营加油站,从事汽车加汽油业务,自2016年8月份开始至2017年7月份营业额达13万元,盈利2万多元。张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涉嫌非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对其予以3日刑事拘留。
2015年底至2017年7月份,张某、程某、孙某三人合伙经营停车场。在未取得任何营业手续的情况下,在停车场内非法设加油点,贩卖成品柴油,总量约50余吨,非法经营数额达20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程某、孙某已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