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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司机 酒后驾驶私家车丢了饭碗 2020年06月01日

本报讯(燕都融媒体记者吴艳丽 通讯员张勇)5月29日20时10分许,一辆小轿车上的驾驶员因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交警在调查中发现,这名驾驶员是一名公交车司机。

这名公交车司机安某是驾车途经唐山北高速站时,被唐山交警九大队设卡民警拦下检查发现的。民警对安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高达34.8mg/100ml,已构成酒后驾驶。安某持有的是A1A2大型车辆驾驶证,民警进一步调查后又发现,安某还是公交线路的一名驾驶员。经了解,安某当晚驾驶私家车去吃饭,席间喝了1瓶啤酒,当晚8时许,他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结果被交警查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某除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记12分、罚款2000元外,还将面临驾驶证降级处理。这就意味着其不能驾驶公交车了,因此也将丢了饭碗。